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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医科大学药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来源:桂林医科大学药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 发布日期:2026-03-23 】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5〕2号)和《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6〕3号)等文件精神,和《桂林医科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我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有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应急工作小组和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全院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制定研究生复试招生工作有关规定,部署研究生复试招生录取工作。

2.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对违反有关规定、徇私舞弊或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人,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3.审议招生指标分配方案和分配招生指标,确定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4.审核拟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

5.依法维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6.保证招生考试机会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

(二)复试工作小组职责

1.负责药学院研究生复试具体工作组织实施。

2.复试材料收集、整理。

3.复试录取结果上报。

二、复试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保证复试各环节有章可循。

(三)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础上,注重对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核,加强对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等方面的考核。

(四)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三、复试分数要求及招生计划

(一)复试分数要求

药学专业及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总分及单科成绩按照2026年国家B类考生分数线执行。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分数线按照2026年国家B类考生分数线总分下降20分执行,单科控制分数线为:满分为100分的单科分不低于30分,满分大于100分的单科分不低于45分。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学科门类(学科专业)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总分要求

医学[10](1007药学)

284

33

99

235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学科门类(学科专业)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总分要求

医学[10](1055药学)

284

33

99

235

(二)招生计划(不含推免)

学科代码

学科名称

招生计划

1007

药学

40

1055

药学

78

学院将按照上线人数及一志愿拟录取情况对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同时,学校保留视各专业复试结果微调招生计划的权利。

四、复试要求

(一)复试形式

我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式为现场复试(线下笔试和面试)。

(二)复试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2026年3月27日上午9:00-12:30,开展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地点:临桂校区药学院1102室;

第二阶段:2026年3月27日下午14:30-15:30,开展研究生复试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第三阶段:2026年3月28日上午8:30-14:00,开展研究生复试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复试比例

采取差额复试的办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1.2。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复试名单见药学院网站。

(四)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在复试当天,提交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按顺序装订,由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1.考生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件。

2.应届生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学生证原件(每一页均须提交)。

3.往届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4.本科课程考试成绩单(毕业学校教务处或考生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盖章)。

5.在读研究生须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考生还须在拟录取前提供注销原学籍证明。

6.“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和退役加分考生,须核验《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复印件需要加盖相关单位证明印章。

7.对于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需要查验少数民族身份。

8.《桂林医科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9.《桂林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参加复试考生政审表》。

10.考生需要通过我校财务系统缴纳复试费用180元,除此之外不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不要听信任何其他收费要求。缴费方式:请考生扫描缴费二维码,填写个人身份证号、姓名,提交后填写报考二级学院,再提交即可缴费。招生学院开展复试前检查考生缴费情况。

考生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符合国家及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或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取消其复试、拟录取资格。

(五)复试内容及方式

1.笔试由专业课(占比20%)和专业英语(占比10%)组成。

2.面试由专业课(占比20%)、专业英语听力及口语(占比10%)和综合素质测试(占比40%)组成。

3.综合素质测试包含以下内容:

(1)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

(2)考查考生的学习能力、专业素质、科研能力、社会实践等。

(3)考查考生的事业心、责任心、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等。

(4)考查考生的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4.考生在参加复试前按照要求完成网上测试。心理测试网址:https://xljk.glmu.edu.cn/user/login.do。登录账号为考生编号,登录密码后续通知。

(六)复试工作流程

1.考生笔试要求

(1)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黑色签字笔。

(2)提前10分钟带好相关证件进入考场,开考后迟到20分钟以上者按缺考处理。请同学们务必遵守考场纪律,如作弊,一经发现将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面试要求

(1)考生提前20分钟到达指定复试地点签到,抽签。

(2)按抽签顺序依次面试,面试大致流程如下:

a.英语测试(口语、听力);

b.综合素质测试;

c.面试20分钟,结束后,考生退出考场。

3.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值为100分。

五、拟录取

1.拟录取原则

我校结合考生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按照招生学院各专业(研究方向)招生计划数以拟录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拟录取。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2.拟录取成绩

拟录取成绩(满分100分)=(初试总分/5×50%)+(复试成绩×50%),按照拟录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拟录取。

3.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2)报名考试或复试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提交材料不符合招生相关规定者;

(3)复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者;

(4)不提交体检报告或者体检不合格者;

(5)其他不符合条件者。

4.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1)拟录取名单须经过我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批同意。我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向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

(2)拟录取的第一志愿考生,我校公示的拟录取名单中录取意见为“拟录取”的,表示该考生为我校2026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拟录取考生,无需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接收拟录取操作。

(3)拟录取名单在我校研究生院(处)主页招生网站上公示不少于7日。

(4)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和定向就业的拟录取考生需要按照要求提供定向就业协议书。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收到拟录取通知的考生请于一周内将个人一个月内的三级及以上等级医院的体检报告送至或邮寄至桂林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地址:桂林医科大学临桂校区明德楼327办公室,具体体检项目参照附件。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报考医药类专业的考生如患有色盲、色弱;或患有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以及其他体检不符合招生条件的考生,我校不予以录取。

七、复试过程管理

(一)规范复试流程

复试小组成员由责任心强、公道正派、教学经验丰富、学术及外语水平较高的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人员参加,每个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另须配备复试秘书。各复试小组须对每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考核方式、考核时间、试题题量、试题难度和评分标准等要求相对统一。按照教育部要求,对复试内容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包括复试小组成员及考生现场情况),存档备查。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按百分制评定复试成绩。将评分记录原始材料、考核结果由招生学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所有纸介质答卷均须进行电子扫描保存,其中,纸介质至少保留1年,电子扫描版至少保留5年。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二)加强人员培训

学院选聘责任心较强,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教师参与复试工作。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的人员必须回避复试及录取相关工作。加强复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的遴选、培训和管理,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政治意识,坚决杜绝复试导师和工作人员自行其是。考前要对复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进行全员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未经过培训的人员不得参加复试工作。

(三)加强过程监管

加强复试过程管理,严格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坚持并进一步完善“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管理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学院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学校复试工作方案。学院或个人都不擅自制定出台招生政策,不得在执行政策规定时打折扣、搞变通。对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招生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强化应急处理

考前全面梳理复试环节,主动排查、精准识别其中的每一个风险点,完善考试期间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提前组织考生、复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进行模拟演练,熟悉工作流程,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完善快速响应处置机制,一旦发生重大突发事件,第一时间上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研究生院,快速妥善处置。

八、复试纪律要求

(一)工作纪律要求

所有参与复试工作人员要签订《桂林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保密责任书》。教职工的亲属参加复试时,应主动申请回避或被告知回避。

复试评委及导师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得进行任何可能影响复试公平公正的活动。严禁考核人员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复试现场、中途离场或开展其他与复试无关的工作。各招生学院要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健全。

(二)廉洁自律要求

工作人员和导师不得接受考生和家长的馈赠,不接受考生和家长的任何宴请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向考生和家长承诺或许愿,不向考生和家长暗示或索要钱财。不参与社会中介组织及其人员拉拢生源以谋取利益的任何活动。不做任何有悖招生公平公正的各种活动。

(三)严肃责任追究

参加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所有人员,均应严格遵守招生纪律,违反者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追究党纪、政纪直至法律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招生考试责任追究制度,对责任不落实和工作不到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同时对相关领导进行问责。

九、其他事宜

(一)对于拟录取的考生,如我校认为有必要,可以对该考生再次复试。

(二)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所有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全面复查,对考生报考信息弄虚作假者,资格审查材料不全者,一律不予录取。

(三)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必须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承诺提交的各项复试材料真实、准确,承诺不作弊、不替考、不泄露我校复试考题,并遵守学校复试的复试工作办法、考试纪律、考场规则等。如考生在复试期间有组织作弊、替考等行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考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已经被拟录取或者入学的,由学校取消拟录取资格或者取消学籍。

(四)药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地址:0773-5203557、0773-5891498,桂林市临桂区致远路1号桂林医科大学临桂校区药学院1102室;药学院招生复试工作纪检电话:0773-5203538。接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30,14:30-17:30。

(五)考生可查看桂林医科大学药学院网站了解导师简介:https://www.glmu.edu.cn/yxy/jyjx/yjsjy/yjsdsjj.htm。

(六)其他拟录取相关事项详见我校官网《桂林医科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https://www.glmu.edu.cn/yjsxy/info/1247/8731.htm)。

(七)招生复试录取相关表格文件详见链接:https://www.glmu.edu.cn/yjsxy/info/1247/8719.htm。

                                                     桂林医科大学药学院

                                                      2026年3月23日

附件:桂林医科大学药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