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直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优化报销服务流程,提升财务业务办理效率,便利各单位业务对接,财务处自2026年6月15日起,实行会计人员对口服务单位(部门)工作机制,指定专人定点对接相关单位,现将具体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工及岗位职责
(一)人员分组、备岗与对口服务分工
会计服务人员划分为两个工作小组,实行组内互为备岗制度,组内一人因故不在岗、临时外出或请假时,另一人同步接管对方所有对接部门的财务业务、咨询接待及相关工作,保障业务正常办理。
1.第一小组(李薇、李己凤,互为备岗)
(1)李薇负责对接单位:工会、审计处、科学技术研究院、国有资产管理处、信息中心、财务处、马克思主义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全科医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其他单位。
(2)李己凤负责对接单位:纪委、监察室、统战部、后勤基建处、体育部、研究生院(处)、研究生工作部、基础医学院、生物医药产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康复医学系。
2.第二小组(徐静思、朱青青,互为备岗)
(1)徐静思负责对接单位:宣传部、保卫处、图书馆、校友办、团委会、学生工作部(处)、大学外语部、药学院、人工智能医学学院、检验与生物技术学院、口腔医学院。
(2)朱青青负责对接单位: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发展规划与医院管理处、党委组织部、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机关党委、人事处、离退休工作处、教务部、公共卫生学院、人文与管理学院、护理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
(二)会计人员服务内容
对口会计人员承担对应单位财务业务咨询、单据初审、报销办理、财务政策解答、业务问题引导等综合财务服务工作。
二、报账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30,周一至周四下午14:30—17:00;周一至周四下午17:00 之后为会计审核岗处理当日报销单时间,不再接收当日新增报账业务;每周五下午为业务研讨与集中学习时段,该时段暂停受理报账业务。
三、劳务费报销及发放规则
每月25日前提交至对应对口会计处的劳务费报销单,当月安排发放;每月26日至月底提交的劳务费报销单,顺延至次月发放。
四、其他事项
各单位、各部门可联系本单位对口会计人员办理相关财务业务,若对口会计人员临时离岗、请假等情况,可由同组备岗会计承接办理相关业务。
咨询服务电话:0773-5895816
桂林医科大学财务处
2026 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