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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医科大学2025年收费公示

时间:2025-08-26   编辑:黄世玉   来源:财务处
桂林医科大学收费公示栏

投诉举报电话:12315(市场监管) 学校财务处:0773-3663973
序号 收费项目名称 专业类别 学制 收费性质 计费
单位
收费标准 毕业总分数 征收依据 备注
公共课 专业课
高等学校学费








(一)普通本科学费收费标准






桂价费〔2013〕61号
桂价费〔2018〕89号

(1)2021级执行标准







1.实行学分制收费,学年初按标准预交,学年末根据实际修读学分进行结算,多退少补。
2.公共课、专业课学分收费标准相同。
3.重修课程按70%计算学费。
1、医学影像学 医学类 五年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学分 115 87.5 148
2、临床药学 医学类 五年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学分 135 81 119
3、儿科学 医学类 五年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学分 117 88 143.5
(2)2022级执行标准






1、药学专业本科 医学类 四年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学分 124 78 95.5
2、药物制剂专业本科 医学类 四年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学分 124 78 96.5
3、康复治疗学本科 医学类 四年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学分 118 83.5 99.5
4、医学检验技术专业本科 医学类 四年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学分 121 78 101
5、卫生检验与检疫专业本科 医学类 四年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学分 117 74 110
6、护理学专业本科 医学类 四年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学分 117 82.5 102
7、食品卫生与营养学本科 医学类 四年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学分 117 71 108
8、生物技术专业本科 理学类 四年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学分 102 69 112
9、市场营销专业本科(药学方向) 管理类 四年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学分 110 68 99
10、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方向) 管理类 四年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学分 115 73 87.5
11、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本科 管理类 四年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学分 116 66 92.5
12、中药学 医学类 四年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学分 122 78 98.5
13、社会工作 法学类 四年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学分 106 73 90
14、生物医学工程 工学类 四年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学分 99 66 120
15、医学影像学 医学类 五年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学分 114 87.5 150
16、助产学 医学类 四年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学分 116 82 104
17、临床药学 医学类 五年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学分 134 82 119
18、劳动与社会保障 管理类 四年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学分 116 71 88
19、儿科学 医学类 五年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学分 116 88 144.5
20、健康服务与管理 管理类 四年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学分 115 73 86.5
21、养老服务管理 管理类 四年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学分 115 75 85.5
22、智能医学工程 医学类 四年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学分 105 67 109
23、应用统计学 理学类 四年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学分 108 73 92
(3)2023-2024级执行标准






1、药学专业本科 医学类 四年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学分 149 78 96
2、药物制剂专业本科 医学类 四年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学分 149 78 96.5
3、康复治疗学本科 医学类 四年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学分 142 83.5 99.5
4、医学检验技术专业本科 医学类 四年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学分 145 78 101
5、卫生检验与检疫专业本科 医学类 四年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学分 141 74 110
6、护理学专业本科 医学类 四年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学分 140 82.5 102
7、食品卫生与营养学本科 医学类 四年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学分 140 77 108
8、生物技术专业本科 理学类 四年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学分 122 69 112
9、市场营销专业本科(药学方向) 管理类 四年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学分 132 68 99
10、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方向) 管理类 四年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学分 138 73 87.5
11、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本科 管理类 四年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学分 139 66 92.5
12、中药学 医学类 四年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学分 147 78 98.5
13、社会工作 法学类 四年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学分 124 73 90
14、生物医学工程 工学类 四年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学分 119 66 120
15、医学影像学 医学类 五年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学分 136 87.5 150
16、助产学 医学类 四年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学分 139 82 104
17、临床药学 医学类 五年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学分 161 82 119
18、劳动与社会保障 管理类 四年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学分 139 71 88
19、儿科学 医学类 五年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学分 139 88 144.5
20、健康服务与管理 管理类 四年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学分 138 73 86.5
21、养老服务管理 管理类 四年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学分 138 75 85.5
22、智能医学工程专业本科 医学类 四年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学分 147 67 109
23、应用统计学 理学类 四年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学分 130 78 92
24、生物制药 工学类 四年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学分 130.65 53.5 115.5
(4)2025及以后年级执行标准






1.实行学分制收费,学年初按标准预交,学年末根据实际修读学分进行结算,多退少补。
2.“收费标准”列为专业课学分收费标准,公共课学分收费标准100元/学分。
3.重修课程按70%计算学费。
1、药学专业本科 医学类 四年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学分 164 52.5 125.5
2、康复治疗学本科 医学类 四年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学分 171 55.5 119
3、医学检验技术专业本科 医学类 四年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学分 166 50.5 125.5
4、卫生检验与检疫专业本科 医学类 四年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学分 165 51.5 125.5
5、护理学专业本科 医学类 四年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学分 172 48.5 122.5
6、食品卫生与营养学本科 医学类 四年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学分 165 51.5 125.5
7、生物技术专业本科 理学类 四年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学分 138 47.5 125
8、市场营销专业本科(药学方向) 管理类 四年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学分 154 47.5 112.5
9、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方向) 管理类 四年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学分 157 54 106
10、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本科 管理类 四年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学分 155 51 109
11、中药学 医学类 四年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学分 166 48.5 126.5
12、社会工作 法学类 四年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学分 144 49.5 105.5
13、生物医学工程 工学类 四年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学分 138 47.5 125.5
14、医学影像学 医学类 五年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学分 158 56.5 169
15、助产学 医学类 四年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学分 168 48.5 125
16、临床药学 医学类 五年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学分 184 51.5 147.5
17、劳动与社会保障 管理类 四年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学分 158 50.5 107.5
18、儿科学 医学类 五年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学分 165 57 161
19、健康服务与管理 管理类 四年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学分 190 51.5 89
20、养老服务管理 管理类 四年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学分 180 51.5 94
21、智能医学工程专业本科 医学类 四年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学分 168 47.5 125.5
22、应用统计学 理学类 四年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学分 156 49.5 109.5
23、生物制药 工学类 四年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学分 141 47.5 122.5
24、基础医学 医学类 五年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学分 175 54.5 154
(二)应用性本科专业收费标准






桂价费〔2011〕96号
桂教高教〔2013〕10号

(1)2021级执行标准







1.实行学分制收费,学年初按标准预交,学年末根据实际修读学分进行结算,多退少补。
2.公共课、专业课学分收费标准相同。
3.重修课程按70%计算学费。
1、临床医学应用性本科 医学类 五年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学分 159 89.5 147
2、口腔医学应用性本科 医学类 五年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学分 167 95.5 129
3、预防医学应用性本科 医学类 五年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学分 161 85 148.5
(2)2022-2024级执行标准






1、临床医学应用性本科 医学类 五年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学分 158 89.5 148
2、口腔医学应用性本科 医学类 五年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学分 166 95 131
3、预防医学应用性本科 医学类 五年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学分 160 86 148.5
(3)2025及以后年级执行标准






1.实行学分制收费,学年初按标准预交,学年末根据实际修读学分进行结算,多退少补。
2.“收费标准”列为专业课学分收费标准,公共课学分收费标准100元/学分。
3.重修课程按70%计算学费。
1、临床医学应用性本科 医学类 五年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学分 191 56.5 166.5
2、口腔医学应用性本科 医学类 五年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学分 196 57.5 161.5
3、预防医学应用性本科 医学类 五年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学分 199 53.5 161.5
(三)中外合作办学(中高计划)






桂价费〔2013〕61号
桂价费〔2018〕89号
参照国内本科专业的学制、收费标准执行,国外学费30000-54000澳元/学年(仅供参考),以外方大学实际为准。
2024级执行标准






康复治疗学(2+2) 医学类 四年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学分 142

2025级及以后年级执行标准






康复治疗学(2+2) 医学类 四年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学分 171

药学(2+2) 医学类 四年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学分 164

智能医学工程(3+2) 医学类 五年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学分 168

市场营销(3+2) 管理类 五年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学分 154

食品卫生与营养学(3+2) 医学类 五年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学分 165

医学检验技术(3+2) 医学类 五年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学分 166

(四)专升本






教财〔2005〕10号 专升本学生升入本科后,其学费按照本校同专业同班级本科生的标准收取。
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培养费






桂价费字〔1999〕324号
桂价费〔2015〕74号

1、药品经营与管理 理科类 三年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生.年 7000


2、医学生物技术 医学类 三年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生.年 9000


3、护理 医学类 三年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生.年 7500


4、药学 医学类 三年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生.年 8000


研究生教育收费







桂价费〔2014〕59号

(一)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学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生.年 8000


(二)全日制专业型研究生学费







1、全日制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生.年 14950


2、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生.年 13000


3、全日制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生.年 16000


(三)非全日制同等学力硕士研究生学费







1、临床医学专业型硕士研究生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生.年 15000


2、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生.年 12000


(四)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人.科 60

桂价费函〔2011〕572号 共3科
自费来华留学生收费






桂教财〔1998〕5号
教外来〔1998〕7号
桂价费〔2008〕562号
桂价费〔2008〕532号

(一)本科专业学费







1、临床医学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生.年 50000

2、护理学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生.年 50000

3、药学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生.年 50000

4、医学院检验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生.年 50000

5、口腔医学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生.年 50000

(二)研究生专业学费







1、临床医学专业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生.年 60000


2、口腔医学专业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生.年 60000

3、预防医学专业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生.年 60000

4、药学专业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生.年 60000

5、护理学专业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生.年 60000

(三)短期生学费







1、学习时间一个月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生 6000


2、学习时间三个月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生 15000


(四)自费来华学生报名费(含必要的入学考核费用)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生 600


(五)自费来华留学生公寓楼

行政事业性收费




1、东城校区第三栋2人间住宿 (已含水电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床.天 25


2、临桂留学生公寓住宿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生.年 10000


成人高等教育收费








(一)成人高校半脱产、业余、函授、夜大高等教育学费








1.医、药类专升本、、高升本、高起本专业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生.年 3500

桂价费〔2006〕352号
2.医、药类高职(专科)、高升专、高起专专业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生.年 3500


(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衔接专业辅导班学费








1、护理学(本科)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生.年 3500

桂价费〔2011〕37号
桂价费〔2016〕3号

2、药学专升本(本科)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生.年 3500


3、市场营销专升本(本科)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生.年 3500


(三)职业技能鉴定费








C类






桂人社规〔2020〕14 号
桂职鉴函〔2022〕19号

职业技能五级(初级工)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人.次 237


职业技能四级(中级工)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人.次 287


职业技能三级(高级工)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人.次 342


职业技能二级(技师)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人.次 602


职业技能一级(高级技师)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人.次 752


D类







职业技能四级(中级工)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人.次 247


职业技能三级(高级工)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人.次 292


职业技能二级(技师)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人.次 532


职业技能一级(高级技师)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人.次 672


高等学校住宿费







含安装空调加收的150元/生·学年的住宿费。
(一)乐群校区4#学生宿舍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人.床.年 750

桂价费字〔2002〕515号
桂价费函〔2013〕506号
桂价费〔2015〕88号
(二)东城校区






1、东城6#研究生宿舍(4人间)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人.床.年 1350

2、东城10#学生公寓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人.床.年 1350

5、东城13#学生公寓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人.床.年 1350

8、东城5#学生公寓4人间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人.床.年 1550

9、东城5#学生公寓6人间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人.床.年 1350

(三)临桂校区







1、1-1#、1#-4#2人间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生.年 1950


桂价费字〔2002〕515号
桂价费〔2015〕88号
桂价费函〔2016〕147号
桂价费函〔2013〕506号
2、1-1#、1#-4#4人间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生.年 1750

3、5-12#2人间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生.年 1950

4、5-12#4人间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生.年 1750

5、5-12#6人间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生.年 1350

6、15-16#2人间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生.年 1950

7、15#4人间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生.年 1750

8、15-16#6人间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元/生.年 1350

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桂价费〔2013〕1号
(一)服务性收费







1、上机、上网、语音室使用、琴房使用服务费







(1)上机上网服务费

服务性收费 元/小时 1.5


(2)上机上网包月服务费

服务性收费 元/月 30


(3)语音室、琴房使用服务费

服务性收费 元/小时 1.5


2、学院网络入网费使用费







(1)校园网络入网费

服务性收费 元/户 50


(2)校园网络使用费

服务性收费 元/户.月 30


3、档案资料查证及翻译费







(1)提供书面证明的

服务性收费 元/人次 10

已毕业或肄业学生申请,在校生不得收取
增加份数的,每增加一份

服务性收费 元/份 2


(2)翻译费

服务性收费
按成本

材料需要翻译成外文的按成本收取翻译服务费
4、信息检索查询、资料复印(制)费

服务性收费
按成本

学校对外提供查询图书馆文献资料服务可以按成本收取信息检索查询费。提供复印(制)服务的,可按成本收取复印(制)费。学校为在校学生正常完成课业提供图书馆资料
5、借阅图书滞还费

服务性收费 元/册.天 0.1


6、学生宿舍热水费







(1)热水费

服务性收费 元/立方米 34

学校自筹资金配置
(2)热水费

服务性收费 元/立方米 38

企业金额资金配置
7、补办证(卡)工本费







(1)补办学生证、借书证、毕业证、就餐卡

服务性收费 元/证(卡) 10


(2)补办校园一卡通

服务性收费 元/卡 30

学校首次为学生办理上述证卡,不得收取各类证卡工本费
8、学校医院或医务室收费

服务性收费



按自治区物价局、卫生厅规定的医疗服务价格收费。
9、车辆及场馆等设施使用服务费

服务性收费



学校面向社会提供设施使用服务,如提供车辆对外服务、档案利用服务租用教室、礼堂、会演中心等场馆和体育设施使用,可按补偿成本原则制定收费标准。财规[2000]47号
10、校园停车收费

服务性收费



机动车停车收费按我区规定停车收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对设有非机动车保管场所并提供看管服务的,按当地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11、培训费







(1)按自愿原则面向在校学生和社会人员或接受委托对外提供各类培训服务

服务性收费



可收取培训费
(2)职业技能培训收费

服务性收费



按自治区职业技能培训收费管理规定执行 桂价费〔2017〕19号
(3)作为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前置条件或与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相关的培训收费

服务性收费



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管理
(4)其它培训收费

服务性收费



实行市场调节价格管理
二、高等院校代收费







1、教材费

代收费



按学年预收教材费,除攻读第二个专业文凭和学位的学生外,一般不超过600元(新生当年教材费除外),教材费按实际进价据实结算,当年教材当年结清,多退少补。学校不得将教师的教学用书及学生学习用的资料费纳入教材费结算,也不得隔年预收教材费。
2、军训服装费

代收费



学校组织新生军训期间学生确需军训服装的,可按国家规定统一为学生代购军训服装,按实际进价收取服装费
3、专业服装及用品费

代收费



公安院校按国家规定为学生统一配置服装及床上被褥等用品时,可按实际进价收取费用( 财政拨款部分应相应扣除) * 医科( 药) 类学校为学生实习时配备白大衣、听诊器#针灸模型等$应在坚持学生自愿的基础上,按实际进价收取费用。
4、超定额水电费

代收费



住宿学生的宿舍用水、用电数量超过定额指标的,对超额部分可以按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电价、水价收取费用
5、有关职能部门统一组织的各类考试需由学校代收的报名费及考试费(如外语等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普通话测试等)

代收费




6、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代收费



受职能部门委托,为在校学生代收代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费,收费按设区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执行。
7、体检费

代收费



对入学新生组织体检的具体项目按自治区卫生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收费标准按自治区物价局卫生厅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和自治区规定学生必须注射疫苗和防疫检验的,学校可按自治区物价局卫生厅规定的医疗服务价格收取疫苗费和检验费。毕业生就业需体检的,由学生自行体检并交纳体检费,学校不统一组织。
8、其它费用

代收费




学校代办居民身份证、迁移户口等服务

代收费



在学生自愿的前提下,学校代学生办理居民身份证、迁移户口等服务,可按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学校不得代收代办各类保险,不得从中收取任何形式的保险折扣或手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