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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3-05-01 发布者:组织部

 

组织部是学校党委领导下的职能部门,下设组织科、干部科、干部监督科、组织员管理办公室和党校办公室,主要负责全校党的组织建设和干部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按照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负责制定学院组织工作计划,并督促检查落实。

二、负责全校党组织的设置、改选以及支部正、副书记候选人的考核工作。

三、根据新时期发展党员的要求,认真做好发展新党员工作;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入党前的培训、政审及各种材料的审查工作。

四、负责办理校内各支部(附院各支部除外)发展新党员和预备党员的转正手续。

五、负责对校党员的组织关系接转,出国人员党籍保留手续的办理工作。

六、负责督促、检查各级党组织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的执行情况。

七、根据上级的要求,具体负责全校民主评议党员,评选表彰先进党组织、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

八、负责全校党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党内各种数据报表等工作。

九、根据新时期的要求,负责后备干部的选拔和培养以及科级以上干部的考核工作。

十、负责对知识分子政策的贯彻执行及检查落实工作。

十一、负责对更改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审查、报批及干部的政审工作。

十二、做好上级党组织和上级部门布置的有关工作,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织科工作职责

一、按高校党建工作的要求,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配合党校做好党的建设工作。

二、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检查、指导党总支、党支部工作,充分发挥党总支政治核心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三、指导、检查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做好发展新党员材料的审察工作。

四、负责党内各种统计工作和政审工作,接转党组织关系;

五、负责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

六、负责党员的评优、推荐工作。

七、负责部内与组织工作相关的文秘工作。

八、承担部内日常事务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干部科工作职责

一、按照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做好各级干部的培养、考察、选拔任用工作;积极贯彻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做好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有关工作。

二、配合党校制定干部培训计划,做好干部培训工作。

三、配合纪委做好对干部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贯彻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知识分子工作。

五、接待、受理党员、干部的来信来访。

六、协同离退休人员管理处做好离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七、配合纪委、监察室,对违纪党员、干部提出处理意见。

八、建立健全干部档案,为党委任免干部提供参考。

九、负责干部工作相关的文秘工作。

十、承担部内日常事务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干部监督科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学校有关干部监督工作规章制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学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四项监督制度》等规定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负责办理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四项监督制度》等规定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

三、负责与上级干部监督机构的沟通联系,做好干部监督工作“五项清理”、领导干部违规在企业兼职清理、领导干部出国(境)证件管理等工作。

四、负责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数据采集、填报和汇总上报,年度随机抽查和重点抽查核实等工作。

五、承担部内日常事务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组织员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在党委领导下,协助组织部门检查、指导、督促党的基层组织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二、协助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配合党校抓好入党积极分子的集中培训工作;

四、协助抓好党内思想教育工作;

五、开展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和理论研讨。

六、承担部内日常事务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党校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按照学校党委的部署,结合学校的中心工作,制定并实施党校教学计划;

二、负责组织开展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教育培训工作;

三、组织协调全校党员培训工作,指导基层组织开展党员教育工作;

四、做好学校处级、科级干部、基层党组织书记及组织员培训工作;

五、负责党校教师聘任和队伍建设;

六、负责党员及党员领导干部的各类专题学习教育;

七、负责组织部(党校)网站的建设、维护工作;

八、做好组织部(党校)网站相关栏目的信息更新维护工作;

九、承担部内日常事务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乡村振兴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乡村振兴的工作方针、政策,落实教育厅关于高校定点帮扶相关工作的部署安排。

二、负责组织拟订学校定点帮扶的中长期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与学校其他部门共同起草学校定点帮扶的各类综合性材料、工作总结、重要文件和综合性文稿;与学校其他部门协调组织召开学校定点帮扶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确定会议时间、议程等。

三、负责学校定点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各项决策部署;负责与上级单位、帮扶县、帮扶村进行衔接,做好精准帮扶组织工作。负责收集、汇总、分析、通报定点帮扶工作的进展情况。

四、根据学校要求,协调全校定点帮扶工作,组织全校相关单位对“帮扶村”的结对帮扶工作;协调有关帮扶资金等的使用和管理。

五、根据有关规定协调管理帮扶专项资金,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学校帮扶专项资金使用方案。

六、负责校内校外帮扶工作的资料收集、报送工作;负责帮扶工作的宣传、传播信息、交流经验等工作。

七、完成学校定点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和承担部内日常事务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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