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放时间
(一)娱乐设施开放使用时间:周一至周四 17:30-21:00。
(二)会议室、生活设施开放使用时间:上班时间。
二、使用对象
学校全体在职职工。
三、活动室内设施及使用要求
(一)设施清单
1.娱乐设施:乒乓球桌(球拍、球)、书籍、象棋、军棋、围棋、字牌、扑克牌、计时器等。
2.生活设施:冰箱、微波炉、消毒柜等。
棋牌类娱乐用品可外借使用,其他设施或用品未经工会批准不得带出活动室。
(二)使用要求
采取诚信制管理。职工应爱护设施,如有公物遗失损坏需照价赔偿;使用书籍后应放回原位,棋牌类使用完毕应整理收纳;外借棋牌类娱乐用品仅限于校内使用。
四、预约制度
(一)个人或集体要使用活动室,需提前向工会办理预约登记(可电话预约),填写申请表格,说明预约使用日期、时间、用途、参与人数等信息。
(二)预约成功后,个人或集体在规定的时间段内使用职工之家活动室及相关活动器材。使用期间需保持活动室的清洁整齐,不得损坏公共设施。
(三)外借的物品一般借用期限为1天。借用者需填写《借用申请表》,明确借用物品的名称、数量、用途、归还时间等信息。(注:预约申请活动室或外借用品需在工作日时间内提前办理,不接受非工作日临时申请)。
五、设施保全责任
因采用信任制管理,场地登记使用者应对场地内的重要设施、物品(冰箱、微波炉、消毒柜、投影仪、投影幕布、电子钢琴)及娱乐用品负有保管责任。如使用次日清点发现上述重要设施、物品及娱乐用品有遗失、损坏的现象,将由登记使用者负责赔偿。
六、安全与卫生
(一)严禁在活动室内吸烟、使用明火、私拉乱接电线,离开时关闭电器设备、门窗。发现设施设备故障或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
(二)保持室内整洁,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使用后清理场地,带走使用时所产生的所有垃圾,恢复原样。
七、行为规范
(一)遵守公共秩序,不大声喧哗、吵闹,不进行赌博等违法违规活动。
(二)尊重他人权益,不得强行占用设施或干扰他人活动。
八、违规处理
违反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暂停使用资格等处罚;对违反公德的行为记为不良师德师风行为;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追究赔偿责任。
九、管理与监督
工会负责职工之家活动室日常管理与监督,定期检查设施设备、安全卫生等情况,收集职工意见建议并改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