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医科大学坐落于驰名中外的山水名城——广西桂林市。创建于1935年,是教育部第一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
学校现有临桂、东城、乐群三个校区,设有基础医学院、临床医学院、药学院等18个学院(系、部),4所直属附属医院、29所临床教学实习医院。有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8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设有临床医学、药学、生物技术等28个本科专业。学校目前有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留学生等各级各类学生近3万人。
一、申请条件
(一)招生国别
东盟国家: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泰国、文莱、越南、老挝、缅甸、柬埔寨、东帝汶。
(二)学历和年龄要求
1.申请攻读本科者,应当具有高中学历,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
2.申请攻读硕士研究生者,应当具有学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3.申请攻读博士研究生者,应当具有硕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三)语言要求
1.本科项目:自2026-2027学年起,来华攻读本科学位的申请人须在提交申请前参加"来华留学本科入学学业水平测试"(CSCA),并将有效成绩单上传至申请系统。CSCA成绩单将作为学校审核录取的必要材料之一。CSCA有关介绍详见官方网站www.csca.cn。
2.研究生项目:申请中文授课专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中文水平原则上须达到汉语水平考试(HSK)四级180分及以上,若其中文水平未达到专业学习所需要求,可申请一年中文补习,补习地点原则上为其专业学习院校。
(四)成绩要求
1.医学类专业的前置学历绩点(换算成百分制)一般不低于70分。
2.优先录取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的硕士,博士申请者。
(五)申请人应当同时符合所申请高校在学术能力及其他相关方面的入学要求。
二、招生类别及奖学金资助
招生类别 |
专业学习年限 |
中文补习年限 |
奖学金资助 最高年限 |
本科生 |
4学年/5学年 |
/ |
4学年/5学年 |
硕士研究生 |
3学年 |
1学年 |
4学年 |
博士研究生 |
3学年 |
1学年 |
5学年 |
资助内容:免报名费、学费、校内住宿费、综合医疗保险费;提供生活补助。
*国际旅费由学生自理
*奖学金信息以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正式下发文件为准
三、招生专业
招生类别 |
院系 |
学制(学年) |
专业(方向) |
本科生 |
临床医学院 |
5 |
临床医学 |
药学院 |
4 |
药学 |
人工智能医学院 |
4 |
智能医学工程 |
硕士研究生 |
临床医学院 |
3 |
内科学(消化内科) 内科学(呼吸系病) 内科学(内分泌与代谢病) 内科学(心血管病) 内科学(风湿病) 外科学(泌尿外) 急诊医学 麻醉学 老年医学 放射影像学 放射肿瘤学 |
公共卫生学院 |
3 |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 |
人文与管理学院 |
3 |
行政管理 |
博士研究生 |
临床医学院 |
3 |
内科学(消化内科) 内科学(呼吸系病) 内科学(心血管病) 外科学(泌尿外) 外科学(神外) 麻醉学 老年医学 骨科学 放射影像学 放射肿瘤学 |
四、申请材料
(一)《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
(二)护照首页扫描件(护照有效期应晚于2026年9月)
(三)经公证的学历证明和成绩单扫描件。申请本科项目者须提供高中阶段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申请硕士或博士项目者须提供自本科阶段起的学历证明和成绩单。
(四)HSK4级或以上成绩报告(从考试当日算起,有效期两年内)
(五)来华留学本科入学学业水平测试(CSCA)成绩单。申请攻读学士学位者须在申报截止日期前报名参加CSCA并取得有效成绩单。考试科目:理科中文、数学、化学或物理。(申请本科生项目者须提供)
(六)两封推荐信(申请研究生项目者须提供)
(七)来华学习计划/研究计划 (1000字以上)
(八)《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扫描件
(九)无犯罪记录证明
(十)个人发表过的学术文章或作品复印件(如有)
五、申请方式和截止时间
(一)申请者请登录“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http://www.campuschina.org),填报桂林医科大学机构代码(10601)和奖学金项目种类(B类),并在线填写《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和上传申请材料。
(二)报名截至时间:2026年4月12日。
六、审核录取
(一)通过初审的申请者将参加我校组织的入学考核。
(二)推荐名单将被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进行最终评审。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上传的证明文件必须清晰、真实、有效。建议申请人使用专业设备扫描相关文件。因上传资料不清楚或无法识别所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如申请者提供的申请材料作假,一经发现,申请中止。申请人已经获得的预录取资格、正式录取资格和奖学金资格将同时全部取消。已经入学的学生,也将被取消学籍。
(三)奖学金获得者来华后不得变更录取院校;原则上不得变更学习专业及学习期限。
(四)申请人身体条件要求
申请人须据实上报自身健康状况。我校执行中国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对体检不符合招生条件的考生,我校概不录取;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身心健康状况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本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同时,结合医药学人才培养和医药类专业就业、工作岗位的特殊性,对考生身体状况作以下补充规定:
1.医药类相关专业不录取色盲、色弱、斜视考生;不录取嗅觉迟钝、口吃考生;不录取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考生。
2.肢体残疾、行动不便以及面部有缺陷的考生谨慎填报我校医药类专业。
3.患有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我校不予录取。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致远路1号桂林医科大学国际教育交流中心
邮政编码:541199
联系人:罗老师
电话:0086-773-5895660
邮箱:admission@glm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