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结拼搏 自强不息
WELCOME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学院通知>>正文
学院通知

关于桂林医科大学生命科学馆馆外项目采购公告

2025-09-28 教育发展基金会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桂林医科大学生命科学馆馆外项目

2. 项目地点:桂林医科大学临桂校区内

3. 预算上限控制价175154.4元

4. 概况:桂林医科大学生命科学馆馆外,生命科学馆外,走廊,电梯间前室,一楼门厅等区域装饰物安装,具体内容详见报价明细表(附件1),具体做法详见方案效果图(附件2及施工图(附件3);

5.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完成日止;

6. 工期要求:15天内完成;

二、报价人的资格要求:

1.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的货物或服务,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2.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

三、采购要求:

1. 安装要求:按投标报价表内容、图纸及招标人要求;

2. 质量要求:成果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3. 规范标准:按国家现行相关技术规范与标准执行。

报价文件

1. 报价明细表(详附件1,加盖公章);

2. 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 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附件4)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加盖公章)

4. 企业信用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其他要求:

1. 报价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完成项目需求所有服务内容的各种费用(包含信息化工作)和后续服务、税金及其它所有成本、费用

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竣工验收后,发包人支付项目费用的80%;项目结算完成后,发包人支付项目结算金额的97%,质保期1年结束后,发包人支付剩余结算金额的3%。

2. 违约责任

1)不得将委托人委托的工作转交第三方完成。

2因乙方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间向甲方提交服务成果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合同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或延误超过1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 合同签订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六、报价原则:

1. 未密封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2. 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3. 报价单位法人未签字盖章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4. 在满足以上要求的情况下,报价低者为中标单位,其报价即为合同价,若第一名因自身原因未能合作并附函说明,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次与排名第二、第三明单位单位谈判,同意控制价者中标。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930330分(北京时间)

2. 投标和开标地点:为桂林医科大学临桂校区秋实苑3楼318办公室;

3. 投标文件提交方式:可以送达或者邮寄,地址桂林市临桂区致远路1号桂林医科大学秋实苑3楼318,联系人:袁老师,联系方式:0773-5898326



附件:

1.报价明细表(以此为模板)

2.方案效果图

3.施工图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模版)


广西桂林医科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025928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