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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桂林医科大学护理学院2026年接收推免生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发布日期:2025-09-25    

    为做好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复试工作根据《桂林医科大学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保障

    (一)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6年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中,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为:

    1.制定符合我院学科特点的复试工作办法和程序,组织开展本学院研究生复试的各项工作。

    2.制定我院招生计划分配方案,确定专业复试比例及复试名单。

    3.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正式在编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对全部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

    4.对复试过程进行监督,审核录取结果。

    (二)复试工作小组

    根据我院学科专业和复试人数,结合实际成立复试小组,负责组织复试工作。复试小组成员由责任心强、公道正派、教学经验丰富、学术及外语水平较高的副高级以上职称或有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人员组成,每个小组不少于5人,另配备复试秘书3人(文书秘书1人、候考官秘书1人、主考官秘书1人)。主要职责为:

    1.负责本学科复试考核的实施。

    2.明确复试专家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在复试前应召开复试小组会议,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3.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按百分制评定复试成绩,将评分记录、考核结果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每位推免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复试工作

    (一)参加复试考生

    通过材料审核并在“推免服务系统”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

    (二)复试形式

    2026“推免生”复试采取现场方式。

    (三)复试安排

    “推免生”复试

    复试时间

    复试地点

    复试

    930下午14:30

    桂林医科大学东城校区CR205教室

    面试

    具体安排请关注我院官网。

    (四)复试资格审查

    “推免生”复试资格进行网络线上与现场审查。在复试前须按照我院要求将下列证件、证明等材料扫描以下顺序合并制作成pdf格式,文件命名为:(2026推免生+护理学院+姓名于面试前3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113761510@qq.com复试当天要求提供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按以下顺序装订,具体证件如下:

    1.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

    2.本科阶段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公章);

    3.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

    4.其他有关材料(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获奖证书等)。

    推免生不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材料、提交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符合国家及我校报考条件的推免生,或提供虚假材料推免生,取消其复试、拟录取资格。

    )复试内容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查推免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推免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面试

    1.外语应用能力(满分15分)

    外语能力测试重点考查推免生对外语专业知识的应用能力,采取口试方式进行。

    2.专业基础能力(满分15分)

    专业能力测试将结合学科特点,进行专业问题考试采取口试方式进行。

    3.综合素质测试(满分70分)

    综合素质测试通过向推免生提出综合性、开放性的综合性素质能力型试题,对外语口语能力、专业素质、专业技能、科研素质、综合能力等进行考察。采取面试形式进行,学生口头回答复试小组专家根据推免生实际表现给出得分。

    4.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100分)=外语应用能力15分)+专业基础能力15分)+综合素质测试70分)

    、拟录取

    (一)复试成绩评定。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为复试中各考核内容的成绩之和,具体计算方式按护理学院实施细则执行。其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拟录取。复试得分60分及以上被我校接收录取推免生,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拟录取通知,获接收的推免生必须登录研招网完成待录取程序,并在24小时之内同意录取,未在24小时内同意的视为自动放弃。

    )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申请材料存在伪造或故意隐瞒信息的,一经发现将取消申请人推免录取资格。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所有推免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全面复查,对推免生报考信息弄虚作假者,资格审查材料不全者,一律不予录取。

    (四)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者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五)已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研究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六)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大学阶段毕业学年的思想政治表现不符合推荐条件者,取消推免录取资格。

    (七)农村定向免费医学本科生违反协议报考者取消申请人推荐免试资格。

    、监督与申诉方式

    推免生若对复试结果存有异议,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护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咨询,也可向护理学院纪提出。护理学院及时调查、研究并回复处理意见推免生如对护理学院的处理仍存有异议,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

    桂林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址:https://www.glmu.edu.cn/yjszs/

    桂林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邮箱:gyyjsc@glmc.edu.cn

    桂林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773-3562096

    桂林医科大学研究生院通讯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临桂区致远路1号桂林医科大学明德楼327办公室

    护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办电话、地址:19167757131,桂林市七星区环城北二路109号科教楼5楼522室。

    护理学院纪检监察电话、邮箱:0773-8622168,huli@glmu.edu.cn。

    五、其他

    本细则由护理学院进行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桂林医科大学护理学院

    2025年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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