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直各单位、各部门、博士后研究人员: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广西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就2025年广西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桂博新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内容
“桂博新计划”着眼国内外知名高校、高水平科研平台和高水平导师等资源,围绕国家和自治区重大战略、传统优势产业、新兴重点产业、重点学科及乡村振兴等建设需要,遴选一批优秀博士全职进入我区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自治区财政给予入选人员每人每年15万元日常经费资助(与自治区青苗人才普惠性支持政策生活补助不重叠享受)、用人单位按自治区财政资助标准予以1:1比例配套支持,资助期为2年。
“桂博新计划”通过博士个人申请、博士后联合培养导师和设站单位推荐、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择优确定项目人选。
二、申报条件
申报“桂博新计划”人员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思想品德。
(二)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无科研失信情况。
(三)截至进站日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3周岁。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的全日制博士,且毕业于国家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
(四)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进站时间为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含)之间,依托所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进行申请,不得变更合作导师。
(五)申报人员在站期间开展的科研项目属自然学科,且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现代农业与食品、生物医药与大健康、现代物流、新材料、新能源等自治区重点产业领域,着力推动我区传统产业技术变革和优化升级,服务“一区两地一园一通道”建设和乡村振兴任务等需要。
(六)申请人的博士后合作导师应为高水平专家,学术造诣深厚,可为申请人提供高水平科研平台或广阔的实践平台。向国家及自治区重大科技项目、重大工程、国家及自治区实验室等倾斜。
(七)留学回国博士和外籍博士不可申请本项目。
(八)入选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等各类博士后引进、派出项目(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以及其他国家级或自治区级人才计划的人员不得申报。
(九)入选“桂博新计划”人员考核出站后,须全职在我区工作至少5年。
三、申报流程
(一)申请人填写《广西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附件1)及《申报汇总表》(附件2)向设站单位提出申请。
(二)申请书(附件1)、申报汇总表(附件2)、进站备案证明等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gyrcb@glmc.edu.cn,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报送人事处人才办(明德楼409室),申报截止日期为10月13日。
联 系 人:金新
联系电话:0773-5891136
附件:1.广西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
2.广西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报汇总表
3. 双一流高校及学科名单(第二批)
人事处、人才办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