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直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三批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桂人社函〔2025〕275号)文件要求,开展第三批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和条件
我校全职聘用或柔性引进的人才,可申请认定为相应层次的自治区高层次人才,不受国籍、户籍限制。申报人申报认定自治区高层次人才层次,可以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参考目录(2023年)》(桂人社发〔2023〕87号)。其中申报A层次人才无年龄限制;申报B、C、D层次人才应在岗工作,申报E层次人才不超过50周岁;从区外柔性引进的人才无年龄限制。
二、材料清单
(一)系统生成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
(二)相关证明材料
1.申请人与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服务协议。
2.申请认定层次相关的证明材料,需加盖“与原件相符”印章或签字确认,主要包括:获奖证书、任职证明、入选证明及课题、项目已通过结题验收证明等。
3.与《申请书》内容对应的证明材料。包括:近五年来主要完成或在研的科研项目、发表的主要论文、出版的主要著作、获得的授权发明专利,获得的学术奖励,获得的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上述证明材料需与《申请书》所填内容一一对应。请勿提供涉密文件和材料,如有相关情况,可提供所在单位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
4.廉政意见。
三、网上申报流程
登录广西“数智人社”政务服务大厅(网址:https://www.gx12333.net)→注册、登录→个人办事→人才认定→按步骤如实填写个人申报信息→上传相关附件→打印申请表(同时导出电子版材料),报送所在二级单位、学校出具审核意见并盖章→申报者本人上传学校审核后意见并提交系统审核。
四、有关要求
(一)申请人申请认定自治区高层次人才层次,可以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参考目录(2023年)》(桂人社发〔2023〕87号)。已获得认定的自治区高层次人才,如按照人才认定参考目录能达到更高层次的,可以重新申请认定更高层次。
(二)请申请人于截止日期前将经单位审核并盖章的《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上传至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系统。2024年1月31日(上一批高层次人才认定截止受理材料后)以来引进的人才,尚未申请认定的,请在本批申请认定;未在规定时限内申请认定的,不再享受新引进人才有关生活补助、购房补助、科研补助等经费。
(三)申请认定的有关表格和相关人才政策,可从“八桂英才网”(http://www.gxrc.org)或广西“数智人社”政务服务大厅(https://www.gx12333.net)下载。
五、报送时间
请于2025年11月11日之前将材料报送至人才办(明德楼409室)。
联系人:金新,联系电话:5891136。
附件: 1.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
2.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相关证明材料清单
3.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参考目录(2023年)
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三批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
桂林医科大学人才办
202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