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校在职教职工人脸信息补充采集工作的通知
  • 来源:保卫处
  • 编辑:保卫处
  • 发布时间:2026-02-25

全校在职教职工:

我校校园人脸识别系统已正式启用,为进一步规范校园出入管理、保障校园安全、提升教职工通行便捷度,切实解决部分教职工无法正常扫脸进出校园的问题,请尚未完成人脸信息录入的教职工,及时办理信息采集事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对象

尚未录入人脸信息的在职教职工(具体判定:无法正常通过校园大门人脸识别设备进出校园的教职工)。

二、采集方法

请需录入人脸信息的教职工,将本人大头照及身份证明材料(校园一卡通或工作证)照片电子版,发送至保卫处刘老师QQ:405866091,发送时请备注“姓名+部门”,便于核对登记。

三、注意事项

(一)严格落实实名采集要求,教职工提交的照片及身份证明信息必须为本人真实有效信息,严禁提交他人信息或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将不予录入,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个人大头照拍摄要求:背景为单色素底(白色、蓝色均可),面部无遮挡、五官清晰可见,表情自然,照片格式为JPG,文件大小控制在1MB以内,确保录入后可正常通过人脸识别核验。

(三)人脸信息仅用于校园出入身份核验,学校将严格遵守个人信息保护相关规定,规范信息存储、使用和管理,严防信息泄露,切实保障教职工个人信息安全。

(四)请各位教职工尽快完成照片提交,避免因未录入人脸信息影响正常出入校园。若提交后长期无法通过核验,请及时联系刘老师咨询处理。

咨询联系人:保卫处刘老师 18178324110

保卫处

202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