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26〕120 号)要求,为做好学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填报工作,先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认真总结2025年度本单位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各项情况,指定专人负责,按照《2025年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附件)要求,认真填报,加强数据审核,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各项内容统计时间为2025年度数据。
二、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于2026年3月12日前将年度报告电子版及签字盖章扫描版发送邮箱404721225@qq.com,文档统一命名为“xx单位2025年度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学技术研究院马老师,联系电话:0773-3662672。
附件:2025年度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学院版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