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清明节前实验室安全检查与假期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 来源:科学技术研究院
  • 编辑:方庆励
  • 发布时间:2026-03-27

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近期,重庆某大学发生一起实验室安全事故,再次敲响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警钟。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实验室安全稳定运行,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现决定组织开展全校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并就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院组织开展全面自查(即日起至4月1日)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由主要负责人牵头,成立自查工作小组,对本单位所有教学、科研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细致、不留死角的安全自查。

各单位须于4月1日前,将《实验室安全自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报送至科学技术研究院实验室安全与设备管理中心(邮箱:404721225@qq.com)。对于自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须立即停止实验并上报,待整改完成验收后方可恢复。

二、学校组织开展检查(4月3日前)

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学校组织到各相关单位现场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并将向各单位反馈检查结果及整改意见。具体检查日程将另行通知。

三、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要求

(一)各单位要结合假期特点,严格落实准入和使用备案制度:假期期间,原则上不安排高风险实验,开展实验时,必须严格执行“双人同行”制度(即至少两人同时在岗),严禁实验人员在实验进行期间脱岗、睡岗或进行与实验无关的活动。

(二)各单位必须强化危险源管控,做好全流程、全周期闭环管理,坚决堵住管理漏洞: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管理措施,强化高温、高压、高速、特种设备等的管理,制定操作规程。假期期间,所有危险化学品(特别是管制类化学品)必须存入专用试剂柜或库房,实行“双人双锁”管理。气体钢瓶须固定牢固,阀门关闭。各类实验废弃物须及时清理,严禁在实验室过量存放。

(三)各单位落实假期值班及日常安全检查制度:落实实验室日常巡查工作,并做好巡查记录。

请各单位务必深刻吸取近期兄弟高校事故教训,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扎实做好本次安全检查及假期安全管理各项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附件:实验室安全自查情况汇总表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