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直各单位、各部门:
为扎实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全面落实巡视整改要求,进一步提升依法治校水平,完善内部治理体系,提高管理效率,现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6年规章制度“废改立”及汇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国家法律法规、上级政策文件及学校章程为依据,对学校现行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深入查找不符合正确政绩观要求、新时代教育发展要求和学校实际的规定,及时予以修订完善或废止,构建科学合理、系统完善、运行有效的规章制度体系,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二、工作范围
学校规章制度“废改立”及汇编工作的范围,包括学校依据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党和国家法律法规、上级制度文件,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制定、公布和施行的,对校内各单位和师生员工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时期内反复适用的办事规程、行为规范、规章制度,一般包括“章程”“规定”“规则”“规程”“办法”“意见”“实施细则”等,不包括各类“通知”“方案”“规划”“计划”等。二级学院和部门内部管理制度不纳入本次范围。
三、主要任务与具体措施
(一)全面梳理,分类更新
1.建立 “废改立” 清单:各单位、各部门要对照上级最新政策、学校更名后的新形势新任务,结合巡视整改问题清单和工作实际,对本领域现行规章制度进行拉网式梳理,建立 “废改立” 清单。重点梳理近5年未修订、未执行以及未更新校名的制度。施行期超过5年、试行期超过2年的制度文件应列入年度修订计划并尽快落实。
2.优化制文流程:对于仅需更新校名、相关称谓、指导思想等条款变更的文件,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党办校办、分管校领导审批后,不再上会研究,通过 OA 发文系统以 “桂林医科大学” 名义重新发布。
(二)改革衔接,优化整合
1.保障改革平稳过渡:针对受 “五定” 方案及绩效改革制约的人员管理、考核评优等制度,由人事处会同相关部门先行调研起草,待顶层方案出台后,确保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稿,30个工作日内完成适配发布,实现新旧制度 “无缝衔接”。
2.推进制度整合优化:对标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学校 “大部制” 改革部署,坚持 “能统则统、应并尽并” 原则,由学工部、研工部、国教院等部门牵头,对本专科、研究生及留学生的相关管理制度开展全链条梳理,打破学段与类别壁垒,对管理对象重叠、业务流程相似的事项实行 “实质合并”,变 “多头发文” 为 “一文统管”。
3.确保工作有序衔接:坚持 “改革推进到哪里,制度保障就跟进到哪里”,将 “五定” 方案实施与制度废改立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涉及合并或职能划转的单位,必须以新组建部门职责边界为基准,对原有制度进行延续、废止或修订。
四、实施步骤与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全面清理与部署(2026年4月)
各部门、各单位对牵头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填写《桂林医科大学2026年规章制度清查情况登记表》,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后,于2026年4月17日前通过OA流程报党办校办汇总。涉密文件也需登记文件名称,备注“涉密”。
第二阶段:集中修订与攻坚(2026年5月—9月)
1.仅更新校名类:通过 OA “发文申请” 流程即报即审。
2.修订/新制定类:通过 “一站式网上服务大厅” 提交审核,经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审定后发文。
3.重点攻坚:对因绩效、机构改革涉及的制度衔接问题,由相关部门召开专项协调会,逐项审核。
第三阶段:审核汇编与总结(2026年10月—12月)
各单位、各部门于9月30日前,将最终修订完成的制度汇编报送至党办校办。党办校办组织审核后,统一编印《桂林医科大学规章制度汇编(2026 版)》。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压实责任。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该项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确保制度更新与学校改革发展同频共振。要坚持问题导向,从查改问题中发现制度漏洞,立好规矩。
(二)严把质量,务求实效。坚决防止形式主义,新修订制度必须具体、可操作,切实解决实际问题。要主动深入调查研究,依据《桂林医科大学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做到应修尽修,需定即定。要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草案,不上会、不讨论。
(三)强化督导,长效管理。党办校办将加强过程督导和进度跟踪,确保任务按期完成。制度 “废改立” 作为经常性工作列入督办事项,建立每两年一次的制度集中清理长效机制。
未尽事宜,请与党办校办联系。联系人:孙可歆,联系电话:5895881。
附件:《桂林医科大学2026年规章制度清查情况登记表》
桂林医科大学党办校办
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