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相关单位:
近期,浏阳某公司发生爆炸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教训极其深刻。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工作要求,切实防范类似事故发生,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稳定,学校决定立即开展危险化学品库存盘点,并同步启动专项安全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摸清家底,查清查实危险化学品库存底数,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压实安全管理责任,提升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管理水平。
二、工作内容
(一)危险化学品库存盘点
各学院务必组织对学院所辖所有涉及危险化学品(具体参考《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实验室开展逐室、逐柜盘点,确保数据真实、完整、无遗漏。填写《桂林医科大学危险化学品库存统计表》(见附件1)。
(二)学院自查
各学院成立由党政负责人牵头的检查组,重点检查:
1.危化品采购、入库、领用、返库台账是否规范;
2.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专柜、专库、双人双锁、通风、温湿度控制等);
3.消防、应急设施及个人防护装备是否配备到位;
4.过期、废弃危化品是否按规定处置;
5.实验室人员安全培训及应急演练情况。
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当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需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
(三)学校抽查
科学技术研究院联合保卫处、教务部等部门联合组成检查组,在学院自查基础上进行随机抽查和重点督查。对自查不认真、数据造假、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将予以通报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者,暂停相关实验室使用。
三、时间安排
(一)5月15日前:各学院完成危险化学品库存统计及自查工作,将《统计表》《自查报告》《隐患整改台账》(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发送至404721225@qq.com。
(二)5月15日后:学校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主体责任,层层分解任务。各学院党政负责人作为本单位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指定专人负责危险化学品库存统计和自查工作,明确实验室各级人员职责,确保按时保质完成。
(二)全面精准统计,严禁漏报瞒报。各学院须逐室、逐柜、逐瓶盘点危险化学品,做到账物一致。对故意漏报、瞒报危险化学品信息或弄虚作假的,学校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三)立行立改隐患,实行闭环管理。对自查及学校检查发现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须当场整改;短期无法整改的,必须采取临时管控措施,并制定详细整改计划,明确责任人、措施、时限,确保隐患整改闭环。
(四)强化教育培训,落实准入制度。各学院必须完善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体系建设,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所有进入实验室的师生须通过安全考核。
(五)配齐安全技术说明,规范化学品标识。各实验室对库存及在用的每一种化学品,须配齐最新版《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SDS),并按要求张贴安全标签。严禁使用无标签、无说明书的化学品。
(六)加强法规学习,提升法律意识。各学院应组织师生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对照法规要求检视管理漏洞,做到知法、守法、用法。
(七)严格采购领用管理,完善全流程台账。各学院须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采购、入库、领用、返库、处置全流程台账,严格执行“双人双锁”管理制度(剧毒品、易制爆、易制毒等),确保每一支化学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
(八)规范废弃物处置,杜绝非法排放。各学院应即日清理长期积存的无标签化学品、不明物及过期试剂。
(九)建立长效机制,定期开展自查。各学院应将危险化学品安全纳入日常管理,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形成常态化安全治理机制。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学技术研究院马老师,联系电话:0773-3662672。
附件:1.危险化学品库存统计表(模板)
2.危险化学品目录
科学技术研究院、保卫处
2026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