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广西2026年教书育人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
  • 来源:教师工作部
  • 编辑:覃兰英
  • 发布时间:2026-06-26

校直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 2026年教书育人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6〕66号)精神,定在全范围内开展 202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教书育人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条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书育人先进工作者共设置广西教学名师、广西特级教师、广西优秀教师、广西优秀教育工作者4类荣誉奖项,我校教师可参评广西教学名师、广西优秀教师、广西优秀教育工作者3类荣誉奖项。

(一)广西教学名师评选范围及条件

1.评选范围及名额

专门从事教育教学(教研)工作,且2026年8月31日前仍在职在岗的教师(教研人员)。校级领导以及已获得国家级教学名师、广西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八桂名师称号的教师不参加评选。已办理退休手续人员,不列入评选范围。

各学院(系、部)推荐人数不超过2人,并做好排序。

2.评选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师德高尚;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教育领域和全社会享有较高声望,师生群众公认,充分展现新时代“四有”好老师的良好形象。近5年来,无违反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情况。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坚持在教学一线承担教学任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0年以上,教学效果好,主讲课程在全区同类型同层次学校和同学科中有较大影响,起到示范引领作用。近5年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专)科生主讲一门课程(医学专业任课教师按教学时数计算,教学工作量平均不少于60学时/学年,含案例教学和临床带教)。

3)教育教学教研业绩突出,发表、出版有较大影响的学术论文、教学研究成果、著作或教科书等代表性成果,受到学术界好评,主持或作为主要参与者承担过重要科研项目,或获得代表本领域较高水平的奖项,或从事科技开发、转化工作以及相关领域的创造、创作,取得较为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开拓能力,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围绕教材、教法不断改革,创造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教学方式方法,努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实训)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显著。

5)积极发挥“传帮带 ”作用,重视教学队伍建设,指导和帮助中青年教师提高教育教学水平,近5年内指导中青年教师3人以上,对本地本校本专业形成合理的教学梯队作出重要贡献。领衔校级及以上高水平教学科研团队,自觉指导和帮助团队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

6)坚持把思想政治教育贯彻教育教学全过程,注重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使课程教学与思想政治教育同向同行。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在培养人才等方面成绩突出。

7)治学严谨,具有较高的学术地位和科研水平,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具有较高价值或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在全区乃至全国处于领先水平。

(二)广西优秀教师评选范围及条件

1.评选范围及名额

2026年8月31日前仍在职在岗的专任教师。已获得自治区级以上教学名师、特级教师、优秀教师、模范教师、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等相关称号人员不参加评选。已办理退休手续人员,不列入评选范围。

各学院(系、部)推荐人数不超过2人,并做好排序。

2.评选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理想信念坚定, 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模范履行岗位职责,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得到学校和社会的良好评价,得到教师、学生和家长的赞许。近5年来,无违反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情况。

2)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近5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并至少有1次优秀等次,或获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与教育教学研究直接相关的业务竞赛奖励。

3)坚守教育教学一线,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努力推进教育改革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实训)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表现优秀,成绩突出。

4)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敬重学问、关爱学生,在培养人才等方面表现优秀,成绩突出。

5)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成绩突出,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或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三)广西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范围及条件

1.评选范围及名额

2026年8月31日前仍在职在岗的行政管理、教学辅助人员及担任专职辅导员5年以上的现任高校专职辅导员。校级领导以及已获得自治区级以上优秀教师、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等有关称号的人员不参加评选。已办理退休手续人员,不列入评选范围。

各学院(部门)推荐人数不超过1人。

2.评选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理想信念坚定,品德高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充分展示新时期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得到学生、社会的良好评价。

2)从事教育管理工作5年以上,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等次并至少有1次优秀等次,或获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与教育教学研究直接相关的业务竞赛奖励。近5年来,无违法违纪问题,对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分或有违背职业道德行为的,在评选工作中实行“零容忍 ”。

3)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教育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在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

4)工作作风优良,工作业绩显著,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在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等方面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5)善于研究和把握教育规律,勤勉尽责,忠于职守,在学校建设、管理、服务、发展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二、全区评选数量及学校推荐名额分配

(一)评选数量。全区评选总数为 600 人,其中:广西教学名师100人、广西特级教师150人、广西优秀教师250人、广西优秀教育工作者100 人。

(二)推荐名额分配。根据自治区教育厅下达的推荐指标,广西教学名师我校可推荐2人;广西优秀教师可推荐3人,另外,马克思主义学院可单独推荐1名思政课教师,不占学校推荐名额;广西优秀教育工作者可推荐2人,其中1人指定为高校专职辅导员。无符合评选条件人选的单位可不推荐。

三、评选程序

推荐评选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严格执行审核公示制度。公示内容包括推荐人选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具体评选程序为:

(一)个人申请、所在单位(部门)推荐

按照评选条件,由个人申请,所在单位(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推荐人选,在本单位(部门)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学校推荐。

(二)学校审核推荐

学校对各单位(部门)人选推荐程序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以及拟推荐人选的身份、简历、事迹等进行审核。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分配的推荐名额确定拟推荐人选,在全校范围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向自治区教育厅推荐。

四、评选要求

(一)坚持评选条件,确保人选质量。评选推荐工作将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作为重要衡量标准,同时将推荐人选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方面的一贯表现纳入评选考察内容,确保推荐人选符合条件、群众公认、名副其实。推荐人选要事迹突出,真正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各推荐单位应采取适当方式考察了解拟推荐对象,并对拟推荐对象出具师德师风情况证明,征求学院纪委的意见、出具廉政鉴定意见,并提供推荐人选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二)加强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工作。评选推荐工作坚持向基层和教学一线倾斜,向学校德育课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倾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重大工作1年(含)以上且该项工作业绩突出的教育工作者。

(三)严肃评选纪律,加强监督检查。推荐评审过程中要确保所有符合条件人员平等参选,不搞弱势陪选、戴帽推荐。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人选和单位(部门),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对在评选推荐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者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奖励办法

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对获得表彰者进行奖励。

(一)对评选出的广西教学名师,由自治区教育厅授予“广西教学名师 ”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一次性奖金。

)对评选出的优秀教师,由自治区教育厅授予“广西优秀教师 ”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一次性奖金。

)对评选出的优秀教育工作者,由自治区教育厅授予“广西优秀教育工作者 ”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一次性奖金。

六、材料要求

推荐时间紧,为确保推荐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单位(部门)按照规范要求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一)材料报送截止时间

2026年7月2日。

(二)报送材料清单

1.推荐人选材料

包括相关纸质和电子材料。材料目录如下:

1)《广西壮族自治区教书育人先进工作者推荐表》(附件1)一式3份。

2)推荐人选个人简要事迹1份,由推荐人选所在单位(部门)整理,内容包括推荐人选基本情况和简要事迹(限300字以内)。

2.有关佐证材料

1)推荐人选廉政鉴定意见、师德师风情况、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各1份。

2)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3)近10年来获得主要奖励、荣誉证明(限10项,按重要性排序,其中“课堂教学评比”奖项包括教学成果等次评定、优质课比赛、技能比赛等)。

4)近5年来参加继续教育情况。

5)近5学年完成教学工作情况。体现广西教学名师优秀教师推荐人选教学水平的优秀教案2—3件。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不需要提供此项材料。

6)著作、论文及重要技术报告材料。代表推荐人选业务水平的论文、论著、成果等材料2—5件。

7)广西教学名师、特级教师教育教学能力评定表(附件21份

8)广西教学名师推荐人选须提供 20分钟现场教学视频材料。

七、联系方式

推荐材料电子版发送至jsgzb@glmu.edu.cn邮箱,纸质材料请交明德楼415教师工作部办公室。联系人:覃老师,联系电话:0773-2538119。


附件:

1.广西壮族自治区教书育人先进工作者推荐表

2.广西教学名师、特级教师推荐人选教育教学能力评定表

3.广西教学名师、特级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汇总表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6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