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为确保实验室的安全和稳定运行,根据学校实验室管理规定,决定开展2026年秋季学期开学初实验室安全检查,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校所有教学、科研实验室。
二、重点检查内容
(一)实验室安全条件保障:实验室安全设施设备配置是否满足师生使用需求,安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是否符合规范。
(二)实验室消防安全:实验室消防设施器材配备是否到位,灭火器、消火栓、消防报警系统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安全疏散设计是否符合要求、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器材操作是否熟练。用水、用电、用气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三)学生实验室安全教育:实验室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是否开展,本学期学生安全教育工作计划是否制定、实行。
(四)危险品储存及使用、危险废物处理、压力气瓶及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等。
(五)实验室生物安全及辐射安全落实情况。
(六)各级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安全隐患整改、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责任书等。
(七)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三、工作安排
(一)单位自查整改(9月7日前)。请各单位参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附件1)对所属实验室进行逐项检查,确保实验室安全检查全覆盖。检查发现问题应立即整改,做好记录,并将自查发现的实验室安全隐患情况(附件2)盖章签字后交科学实验中心4楼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04721225@qq.com。
(二)学校检查与现场汇报(9月7日后)。学校组织到各相关单位现场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听取各单位负责人现场汇报(附件3),查阅实验室安全工作档案材料。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实验室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亲自推动本次安全检查工作。
(二)精心组织自查,确保全面覆盖。各单位要对照检查内容逐项排查,建立完整的检查记录和隐患台账。
(三)认真准备汇报,如实反映情况。各单位应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准备汇报材料,如实反映实验室安全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严禁隐瞒隐患、虚报整改情况。
(四)坚持立行立改,闭环销号管理。对自查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实行闭环管理,确保整改到位,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五)加强安全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各单位要以本次检查为契机,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关注实验室安全动态,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及时处置,确保实验室安全稳定运行。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
2.实验室安全隐患情况
3.秋季学期开学初实验室安全检查汇报(模板)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