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关于深入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的意见》,共青团中央办公厅《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管理办法》要求。进一步提升我校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以下简称“青马工程”)指导教师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现面向全校选聘2026-2027学年“青马工程”指导教师。
一、选聘对象
指导教师原则上从本校在职在岗教师中选聘,优先考虑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和学生党务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教师。
二、选聘条件
(一)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强烈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
(二)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
(三)具备良好的教学能力和职业道德,能够较好结合“青马工程”培训班实施方案进行授课;
(四)专任教师申报一般应具备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课程思政等方面有一定的研究专长;党团工作管理人员、学生辅导员申报一般应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讲师以上职称且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理论宣讲能力。
(五)能够认真履行“青马工程”指导教师工作职责。
三、工作职责
指导教师工作职责依照《桂林医科大学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指导教师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桂林医大团〔2025〕3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选聘人数
桂林医科大学第二期“青马工程”培训班学员61人,每位指导教师指导不少于5位学员,计划选聘12位指导教师。
五、选聘程序
(一)个人申请。教师自愿报名填写《桂林医科大学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指导教师聘任审批表》(附件1)、《桂林医科大学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指导教师聘任信息汇总表》(附件2),报教师所在学院(部门)审批同意后,于9月11日前将附件1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临桂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203办公室,附件1、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校团委邮箱(tw@glmu.edu.cn)。
(二)资格审核。学校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按照个人申请、组织推荐、双向选择的原则,对报名人员的条件进行审核;
(三)审批聘任。根据“青马工程”指导教师的应聘条件,结合申请人员所在单位的意见,遴选并聘任指导教师,聘期1年。
六、考核与退出
(一)指导教师每学年开展一次综合考核,领导小组结合指导教师教学表现、学员评价、所在部门意见、履职情况等量化考核并进行综合评议,确定考核等级。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优秀等次按照当年指导教师人数比例的20%确定。
(二)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指导教师,认定20个标准学时的教学工作量,该教学工作量纳入教师年度教学工作总量管理。职称评定时给予认定桂林医科大学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指导教师。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指导教师,给予解聘处理,该年度相应工作量不予认定。
(三)原则上指导教师在一个任期内不可变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需向领导小组提出解聘申请。
(四)指导教师在聘任期间不履行相关工作职责或存在师德师风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领导小组有权对该指导教师进行解聘。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校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习丹,0773-3680613。
附件:
1.桂林医科大学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指导教师聘任审批表
2.桂林医科大学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指导教师聘任信息汇总表
学校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领导小组
202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