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四批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的通知
  • 来源:人事处
  • 编辑:人事处
  • 发布时间:2026-09-02

校直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四批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桂人社函〔2026〕286号)文件要求现将开展第批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和条件

我校全职聘用或柔性引进的人才,可申请认定为相应层次的自治区高层次人才,可申请认定为A、B、C、D、E等五个相应层次的自治区高层次人才,不受国籍、户籍限制。其中申报A层次人才无年龄限制;申报B、C、D层次人才应在岗工作,申报E层次人才不超过50周岁;从区外柔性引进的人才无年龄限制。

二、申请流程

(一)填写申请表。申请人注册登录广西数智人社政务服务大厅(网址:https://www.gx12333.net)进入个人办事中的人才认定申报系统,认真如实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填写后可自动生成word版本申请表下载打印使用。

(二)准备有关证明材料。申请人需准备以下证明材料:申请认定层次相关的证明材料,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服务协议,对应《申请表》所填内容的有关证明材料(具体详见附件2)。

(三)单位审核并出具推荐意见。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核《申请表》及有关证明材料,在《申请表》上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四)上传申报材料。申请人将经单位审核并盖章的《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上传至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系统。

三、有关要求

(一)申请人申请认定自治区高层次人才层次,可以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参考目录(2023年)》(桂人社发〔2023〕87号)。已获得认定的自治区高层次人才,如按照人才认定参考目录能达到更高层次的,可以重新申请认定更高层次。

(二)请申请人于20269月25日前将经单位审核并盖章的《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上传至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系统。2025年12月1日(第三批高层次人才认定截止受理材料后)以来引进的人才,尚未申请认定的,请在本批申请认定;未在规定时限内申请认定的,不再享受新引进人才有关生活补助、购房补助、科研补助等经费。

(三)申请认定的有关表格和相关人才政策,可从“八桂英才网”(http://www.gxrc.org)或广西“数智人社”政务服务大厅(https://www.gx12333.net)下载。

四、报送时间

各单位请于2026年9月14日之前将纸质版材料(申请表及汇总表)报送至明德楼409室,电子版材料(申请表、汇总表及证明材料)发送至人才办邮箱gyrcb@glmu.edu.cn

联系人:金新, 联系电话:5891136

 

      附件:

      1.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

      2.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相关证明材料清单

      3.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参考目录(2023年)

      4.第四批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汇总表

 

                         桂林医科大学人才办

                          202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