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直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自治区外事办公室、财政厅有关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因公临时出国(境)及国际会议等重要外事活动的管理,现就报送我校2027年度因公临时出国(境)及国际会议等重要外事活动计划(以下简称“年度计划”)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一)因公临时出国(境):凡我校在职教职工(含中国籍、外国籍及持国外永久居留证的中国籍教职工)出国(境)执行访问考察、合作研究、学习培训、授课任职、与会讲学、参加竞赛或文艺演出等公务,其出国(境)经费不是由个人承担,而是由政府、学校或科研课题经费承担以及外方机构资助的均属因公出国(境)范围,在外时间不超过3个月的为因公临时出国(境)。
(二)国际会议:是指以线下、线上或线下线上相结合方式,由我校主办或与国内外有关单位共同主办的,与会者来自3个或3个以上国家和地区(不含港、澳、台地区)的年会、例会、研讨会、论坛等会议。
二、报送内容
(一)2027年度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表(见附件1)。
(二)2027年度举办国际会议等重大外事活动计划表(见附件2)。
三、报送要求
(一)坚持“因事定人、人事相符”的原则,严禁安排无明确公务目的、无实质性内容的一般性、重复性出访。
(二)坚持“厉行节俭、务实高效”的原则,出访任务应坚持成果导向,注重出访成效,发挥经费使用效益。
(三)严控年度计划总量和经费,原则上“只减不增”。各单位、各部门年度计划经批准后,原则上不作调整,特殊情况确有需要的,在本单位本部门年度计划总量中进行调整。
四、报送方式
请各单位、各部门高度重视,结合教育对外开放工作规划和对外交流合作的实际需要,统筹做好本单位本部门年度计划,并于2026年9月24日中午12:00前将附件1、2电子版(本单位本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Excel表格)发送至邮箱:116897752@qq.com;纸质版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中心(临桂校区弘远楼S203室)。
逾期未报,视为本单位、本部门2027年度无因公临时出国(境)及国际会议等重要外事活动计划。未纳入2027年度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的,原则上不安排出访;未列入2027年度国际会议等重要外事活动的,原则上不得临时动议或安排。
未尽事宜,请联系国际合作与交流中心,联系人及电话:陈志娟,0773-5898332。
附件:1.2027年度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表
2.2027年度举办国际会议等重大外事活动计划表
国际合作与交流中心
202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