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直各单位、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间外交的重要论述,积极发挥广西面向东盟开放合作前沿和窗口的作用,更好发挥国际志愿服务在民间外交中的独特作用,自治区党委社会工作部印发了《自治区党委社会工作部关于选派第三批志愿者参加“友谊之桥—广西职教培训走进柬埔寨”志愿服务项目的通知》,将于近期选派第三批共9名志愿者赴柬开展有关志愿服务工作,现就做好我校志愿者推荐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校本部、直属附属医院符合推荐条件人员。
二、服务时间
服务周期为一年,服务时间暂定为2026年10月底至2027年10月底。
三、服务地点
柬埔寨。
四、服务内容
为当地群众提供技能培训,深入社区、学校、企业等地开展支教助学、文化文艺、卫生健康、为老服务等志愿服务。
五、岗位需求
(一)人工智能教师;
(二)中餐教师;
(三)中文日常应用教师;
(四)无人机技术运用教师;
(五)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教师;
(六)美术教师;
(七)自动化与工业机器人教师;
(八)机械专业教师(数控机床技术、机械维护、液压与气动机械方向);
(九)食品加工教师(农产品加工方向);
(十)计算机科学教师;
六、岗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忠于祖国,思想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社会责任感强,热心公益事业,志愿到有关国家或地区从事志愿服务工作;
(二)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
(三)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意识、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海外环境适应能力,具有海外派遣经历优先;
(四)具备良好的专业素养和沟通能力,具有一定的跨文化交际意识和能力;
(五)年龄在22周岁(含)至50周岁;
(六)英语或柬埔寨语能够达到日常交流水平;
(七)持有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颁发的《国际中文教师证书》者优先;
(八)有志愿服务活动组织经验者优先。
(九)有宣传工作经验者优先。
七、待遇保障
(一)主办单位提供服务期间的基本生活费、保险费、往返旅费、房租等。
(二)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派出人员在服务期间工资由原单位照发,所享受待遇不变;连续计算工龄,申报评定专业职务不受影响。服务期满后,仍返回原单位工作。
八、推荐要求
(一)申请和推荐。申请人向所在学院(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学院(部门)对申请人思想政治、外语能力、服务能力、身心健康状况等综合素质作出评估,确保符合岗位条件,并向学校推荐。
(二)提交材料。各单位、部门于2026年9月20日下午下班前,将申请人申请材料(申请表、汇总表word版、审核推荐意见)发送至邮箱:jsgzb@glmu.edu.cn。
未尽事宜请与党委组织部(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联系,联系人及电话:覃老师,0773-2538119。
附件:1. “友谊之桥—广西职教培训走进柬埔寨”志愿服务项目专业志愿者申请表
2. “友谊之桥—广西职教培训走进柬埔寨”志愿服务项目专业志愿者汇总表
党委组织部(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