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 来源:教务处
  • 编辑:陈素一
  • 发布时间:2026-10-16

各学院(系、部):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推动人工智能与实验教学深度融合,提升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复杂问题解决能力,学校现组织开展有关项目申报推荐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项目申报须紧扣7大建设方向(未来制造、未来信息、未来材料、未来能源、未来空间、未来健康、实验室安全)之一,详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须属于上述七个建设方向之一,具备明确的产业需求对接和真实实验场景支撑,充分体现人工智能在高等教育领域的价值。

(二)项目应已上线运行并取得良好教学成效,或已有较充分的前期建设基础,具备上线运行和持续迭代能力。

(三)已认定为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的项目不得申报。

(四)申报项目须符合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二级相关要求,并按要求与“实验空间”完成数据接口联通和运行测试。

    三、校内报送时间及方式

(一)报送时间:10月23日(星期五)下班前(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送材料:项目申报书(附件3)(含附件材料)、申报汇总表(附件4)、项目简介视频(3分钟以内,MP4 格式)、教学引导视频(5 分钟以内,MP4 格式)。

(三)报送要求: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每个项目一个文件夹并以“学校名称+项目名称”的格式命名,文件夹内部各材料都要以项目名称命名(如:“××项目申报书”),项目申报书提交word版(可编辑)+PDF盖章版,每个项目压缩为一个包发送至邮箱gyxianjiao@126.com。项目申报书附件“项目团队成员和项目内容政治审查意见”(学院+学校两级审核)

(四)各院系须严格审核项目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原创性、合规性、政治导向、学术质量严格审核,落实政审、学术评价相关要求。确保材料完整、准确,符合知识产权、网络安全及人工智能伦理等相关要求。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5898580。

 

附件:1.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2026年度“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征集说明

       3.2026年度“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书

       4.2026年度“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汇总表


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处)

2026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