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及教师个人:
现将《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广西职业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等次评定工作的通知》(桂教职成〔2025〕29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参照中《2025年广西职业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等次评定条件》(附件2)和《2025年广西职业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等次申报填表说明》(附件3)中的申报范畴和条件,自行明确所申报的成果内容和类别。已经获得过自治区级、国家级教学成果等次(奖)的成果,在主要内容相同而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再次申报。本次成果申报我校共有1个推荐名额。
成果申报人撰写《2025年广西职业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等次推荐汇总表》(附件4)、《2025年广西职业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等次申报书》(附件5)、教学成果报告、教学成果应用和效果证明材料(要求见附件6),以学院或部门为单位将电子版报送。同一学院(部门)的电子版材料需放置在一个文件夹内打包压缩,压缩包命名为“XX学院(部门)-2025年“广西职业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等次评定工作申报材料”,8月17日前发送至医学教育研究管理科,邮箱:529268113@qq.com。
最终拟推荐成果负责人做好纸质版打印装订准备(拟推荐成果后续报送事宜由医学教育研究管理科另行通知)。
纸质版材料要求:加盖公章并由学院或部门负责人签字的《2025年广西职业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等次推荐汇总表》。在8月18日前交至明德楼205室。
未尽事宜请联系:梁老师,0773-5891110。
附件:1.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广西职业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等次评定工作的通知
2.2025年广西职业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等次评定条件
3.2025年广西职业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等次申报填表说明
4.2025年广西职业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等次推荐汇总表
5.2025年广西职业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等次申报书
6.教学成果应用和效果证明材料要求
教育评价与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