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转发2025年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认定及评价工作的通知(详见附件),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本次认定和评价采取线上填报方式,线下审核方式,请按照自治区通知要求于8月10日前完成线上填报。为避免临近截止时间系统拥堵,请提前2-3个工作日做好填报准备。关于认定及评价工作的详细通知,请查看附件。
二、申请认定的材料提交系统前,科学技术研究院将组织专家对材料进行初审,并将符合认定条件的推荐上报。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8月5号前联系科研平台建设管理处姚冬,联系电话:13647735068。
三、申请认定的材料包括电子版与纸质版(其中纸质版待认定公示后再行提交):XX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证明材料、申报汇总表、申报核准表(表格请提供Excel版本)。电子版材料请统一命名为:“2025年XX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材料”。
四、申请评价的材料为电子版:XX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评价报告、评价汇总表、评价核准表(表格请提供xcel版本)。电子版材料请统一命名为:“2025年XX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评价材料”。
五、所有申报认定或评价的材料请于2025年8月7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75305685@qq.com,并于2025年8月10日(周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lfgwgjk@guilin.gov.cn。
附件:关于做好2025年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认定及评价工作的通知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