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自治区级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26〕10号)的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启动202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计划”)申报及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申报
(一)计划目标
大创计划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强调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通过引导和支持大学生尽早参与科学研究、技术研发、社会实践等创新创业活动,从而有效提升人才培养质量,重点强化学生的创新思维与实践能力,培养适应社会发展的高水平创新型、应用型人才。
(二)项目类型
1.国家级大创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我校计划从申报项目中遴选推荐国家级大创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经费不低于同类项目两倍),此类项目旨在引导大学生围绕基础学科及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等关键领域开展创新实践,鼓励跨学科交叉研究,充分利用高校重点实验室、科研平台等资源,聚焦前沿科学探索、原创技术突破与创业实践,力争产出高质量成果。
2.其他项目:重点支持领域项目外的其他项目类型、类别、立项、项目申请书以及各类项目经费等相关要求参照教育部立项通知、《广西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桂教规范〔2022〕3号)和《桂林医科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桂林医大教〔2025〕53号)要求执行。
(三)申报条件
1.项目采取自愿申报、专家评审、择优资助的原则。
2.项目团队成员须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在读学生,其中,创新训练和创业训练项目的负责人原则上应为非毕业班学生(即申报时非当年应届毕业生)。鼓励学生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
3.每名学生作为项目负责人一次限报1项,且须在现有项目结题后方可申报下一个项目。每名学生同时参与的在研项目数不能超过2项(含作为负责人的项目)。项目成员人数应符合以下要求:创新训练项目一般不超过5人,创业训练项目一般不超过6人,创业实践项目人数不限。
4.每个项目的指导教师不超过2名,对于创业实践类项目,其指导教师团队中至少有一名成员具有创业或企业实践经历。
5.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1-2年,且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在毕业前完成项目结题。
6.申报项目须以学生为研究主体,不得将教师科研项目直接用于学生项目申报;同一或高度相似的研究内容不得重复申报(含已立项项目)。
二、结题验收
(一)结题范围
已按项目总体进度完成相应工作并满足结题要求的项目。
(二)结题验收要求
1.项目结题验收工作严格按照《广西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桂教规范〔2022〕3号)和《桂林医科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桂林医大教〔2025〕53号)中关于结题验收的程序与标准执行。
2.国家级大创计划申请结题时,项目负责人或团队成员须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 在正式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学生为作者之一);② 在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发表文章(学生为作者之一);③ 获得专利授权或软件著作权登记(学生为发明人或著作权人之一);④ 取得省级及以上竞赛奖项(学生为获奖团队成员)。
3.项目负责人经指导教师同意后参加结题答辩,由学院专家组现场打分。答辩合格的项目须在学校大创计划管理平台中提交相关材料。
4.各学院(系)需对项目进行等级评定,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结题项目数的20%。对于无实质研究内容、拼凑成果或存在抄袭行为的项目,应评定为不合格并予以终止。
三、材料报送
(一)网络申报、结题
1.立项申报:项目通过桂林医科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网址:https://cxcx.glmu.edu.cn/)进行申报,申报时间为2026年4月22日至5月15日。
2.结题验收:项目通过上述平台开展结题验收,材料填报时间为2026年4月22日至5月15日。
3.各学院(系)须安排专人负责在系统中对本学院的项目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统一提交至教务部。
(二)项目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系)于2026年6月5日前,将立项情况数据统计表、结题情况统计表等材料(电子版+盖章PDF扫描件)打包,命名为“学院名称+2026年大创计划立项申报和结题验收材料”,发送至sbq@glmu.edu.cn。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部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苏老师,0773-5360132。
附件1:大创计划立项申报汇总表
附件2:大创计划结题验收汇总表
附件3: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请书
附件4: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申请书
附件5: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申请书
附件6: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报告
教务部
202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