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直各部门、各学院(系、部)、各项目负责人:
为加强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的管理,督促项目如期完成,根据《桂林医学院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版)》(桂医教评〔2022〕28号)有关规定,学校决定对在研的各级各类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课题)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5年立项的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广西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以及2025年下半年中期检查未通过的各级各类在研项目(课题)。详见《2025年各级各类在研课题及项目一览表》(附件1)
二、检查流程
(一)项目负责人按要求整理中期检查材料,报送至所在学院(系、部);属于职能部门主持的项目,直接报送至教务部。
(二)各学院(系、部)组织对本学院(系、部)项目(课题)的中期检查工作。根据《中期检查审核记录表(学院用)》(附件2),对本部门列入检查范围的项目(课题)的实施推进情况进行检查审核,督促项目负责人按期完成研究工作。其他职能部门列入检查范围的项目(课题)由教务部另行组织专家检查。
(三)教务部将在期中教学检查期间,组织专家对各学院(系、部)、部门的中期检查和审核材料进行复查,并对检查结果予以通报。
三、检查要求
(一)根据管理办法规定:“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或未通过首次中期检查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需进行项目调整申请,延期至下一批次的中期检查,延期次数不得超过1次”,2025年下半年未通过或未参与首次中期检查的项目如在本次检查中仍未通过的,项目作终止处理,撤回项目剩余经费,项目主持人2年内不得申报。
(二)项目负责人需根据《中期检查材料清单(教师用)》(附件3)提供材料目录,按照项目类别和项目的研究进展情况,分别填写《桂林医科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课题)中期检查报告》(限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校级教育研究与改革项目适用)(附件4)、《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期报告》(附件5)、《广西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立项中期报告书》(附件6),同时按照填写内容提交理论和实践成果(包括教学改革工作方案)的支撑材料。
四、材料报送要求
项目负责人在5月25日前将材料报送至所在学院各学院(系、部)。
各学院(系、部)于5月28日前务必完成自查工作,填写《2026年上半年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7),纸质版填写明确审核意见,各二级学院(系、部)分管教学负责人签字、盖公章,并报送至教务部明德楼205室。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邮箱:529268113@qq.com。
其他支撑材料无需上交教务部,各部门存档备查。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部梁老师,电话:0773-5891110。
附件:1.2025年各级各类在研课题及项目一览表
2.中期检查审核记录表(学院用)
3.中期检查材料清单(教师用)
4.桂林医科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课题)中期检查报告(表)
5.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期报告
6.广西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立项中期报告书
7.2026年上半年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
教务部
202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