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 来源:科技处
  • 编辑:李艳萍
  • 发布时间:2026-08-07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发布的《关于发布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积极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背景

  为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国民健康"十五五"规划》,强化科技创新对卫生健康的支撑作用,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创新药物重大专项)现启动2027年度项目申报工作。在本重大专项实施过程中,在2个年度指南发布期间,对于专家实名推荐的非共识项目或通过主动发掘机制发现的优秀项目,经充分论证,可按照"成熟一个、支持一个"的原则予以立项。

二、组织申报工作流程

  (一)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请登录国科管系统,在"公开公示—申报指南"菜单栏中查阅),以项目为单元整体申报,申报项目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除特殊说明外,每个研究方向支持1项项目。项目设1名负责人,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1个课题的负责人。项目可下设一定数量课题,除特殊说明外,项目下设课题数不超过4个,项目参与单位总数不超过6个。如项目实施需要增加参与单位数量,须充分说明理由。原则上项目实施期限不超过4年。

  (二)项目的组织实施应整合集成全国相关领域的优势创新团队,聚焦指南任务,开展集成攻关,实现产学研全链条创新。鼓励女性科研人员、青年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承担任务。

  (三)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网址:http://service.most.gov.cn)填写并提交项目申报书。从指南发布日到项目申报书受理截止日不少于50天(应急项目不少于20天)。

  (四)项目申报书应包括相关协议、承诺书及其他附件材料等。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课题牵头申报单位、参与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生物安全、伦理等情况的项目(课题)牵头单位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须出具数据汇交承诺书。

三、申报资格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机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或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科技合作委员会协商确定的港澳单位,注册时间为2026年1月1日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企业须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并作为项目申报材料一并提交。国家机关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

  (二)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参与单位以及项目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三)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四)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1967年1月1日后出生)。

  (五)项目(课题)负责人应保证充足的工作时间,港澳申报人员应爱国爱港、爱国爱澳。

  (六)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课题)。项目(课题)负责人在研创新药物重大专项项目(课题)不超过1个。

  (七)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课题)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在研项目(课题)总数不超过2个。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预算不超过400万元的"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项目和"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港澳台项目,不在限项范围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

  (八)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部分项目实施联合限项。对于创新药物重大专项的项目(课题)负责人,需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限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基础科学中心项目(限学术带头人和骨干成员)、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限部门推荐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具有高级职称的主要参与者)实施联合限项,科研人员同期申报和在研的项目(课题)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项。

  (九)项目任务书执行期(包括获批延期后执行期)到2027年12月31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十)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四、鼓励青年科研人员承担(参与)项目改革举措

鼓励青年科研人员承担(参与)本重大专项,为青年科研人员"增机会"。原则上每个项目中至少1名项目(课题)负责人由40周岁以下的青年科研人员担任(1987年1月1日后出生),并且青年科研人员参与项目研究的比例不低于50%。

五、具体申报方式与时间安排

  (一)网上填报。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科管系统进行网上填报。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项目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6年8月7日8:00至2026年9月20日16:00。其中应急项目网上填报项目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6年8月7日8:00至2026年8月20日16:00。

  (二)组织推荐。请各推荐单位于2026年9月24日16:00前(其中应急项目推荐时间为2026年8月25日16:00前)通过国科管系统逐项确认推荐项目,并将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推荐函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六、项目申报工作安排

  (一)请各学院积极组织本单位相关领域教师认真研读申报指南,挖掘和凝练申报选题,整合优势资源,组建高水平申报团队。

  (二)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提前与科研处联系,以便学校统一协调推荐事宜。申报材料须经学校审核后方可提交。

  (三)请各申报单位务必注意时间节点,合理安排申报进度,避免因系统拥堵等原因影响申报。


  如有未尽事宜,请联系科学技术研究院科技处,联系人:秦国维,联系电话:18978667336。


桂林医科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6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