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直各部门、各学院(系、部):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教学研究,促进教育教学改革提质创新,持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组织2026年校级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A类、一般项目B类(智慧课程建设专项)。重点项目及一般项目A类选题须紧扣部门、学院(系、部)拟定的教育教学研究与成果培育中长期规划重点研究方向,详见《2026年桂林医科大学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选题指南》(附件1),申报人结合所在岗位、专业发展及课程建设等实际进行选题,确定项目研究内容及名称。一般项目B类(智慧课程建设专项),以实践为导向,从AI赋能课程内容重构、教学模式创新、评价方式改革、教学资源、智慧教学共同体构建等入手,促进教育教学与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提高课堂教学质量,题目自定。
二、申报及结题要求
项目主持人申报教研项目的资格和条件详见《桂林医学院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版)》(附件2),不符合要求者不予申报。
重点项目由部门、学院(系、部)领导、学科教学团队负责人牵头申报。结题须有理论与实践成果,至少在二级以上期刊发表2篇教改论文,其中须有1篇主持人署名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论文,或公开出版1部不少于10万字的教改类著作。
一般项目A类,结题须有理论和实践成果,至少在公开期刊上发表1篇主持人署名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教改论文,或公开出版1部不少于5万字的教改类著作。
一般项目B类,限40岁以下的一线教师,并已列入学校2025年、2026年智慧课程建设名单的课程团队成员方可申报。项目结题须产出可推广的实践成果,如具体可行的改革方案、可充分体现改革的智慧教学案例、新形态数字教材、试题库、教学评价及学生学习成效佐证等物化过程材料;提交研究报告,对发表教改论文不作要求。
三、经费资助
校本部项目由学校按规定标准资助经费;直属附属医院、非直属附属医院等项目为临床专项,由各医院自筹经费,资助金额须与校本部同类项目一致。
四、名额分配
申报项目采用限额推荐办法,依据前一年部门、学院(系、部)申报区级和校级项目的立项率、中期检查通过率、结题通过率及终止项目数等综合情况给定推荐名额。部门、学院(系、部)推荐项目数见《2026年桂林医科大学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3)。
五、项目管理
项目一经立项,将按照相关管理办法严格执行中期检查、结项申请、项目调整申请、终止及撤销等制度。对于项目立项、实施推进不力、有被终止项目的部门、学院(系、部),酌情核减下一年度校级教改项目申报名额。
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拟推荐项目原则上应已确立为校级教改项目。教师发展中心将组织专家评审,从本次立项的校级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A类中遴选,作为2027年区级教改推荐项目。
部门、学院(系、部)要高度重视教研项目的立项和实施工作,以多种形式对本部门、学院(系、部)拟定的教育教学研究与成果培育中长期规划进行解读,使教师全面了解和领会其目标与内涵,指导教师确定教改项目选题,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要求,做好项目申报推荐及项目实施的过程管理,确保项目研究顺利进行,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工作。
六、申报程序
(一)申请人填写《桂林医科大学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申请书》(附件4),将电子版提交至所属部门(部门或医院教学管理科)。部门、学院(系、部)对申报项目组织初次评审,按优先级从高到低明确项目排序,填写《2026年桂林医科大学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5),部门、学院(系、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超额推荐或未排序的推荐材料均不予受理。
(二)部门、学院(系、部)须在申请书“学院(部门)意见”栏认真填写评审意见,一项一评,客观评价(不少于300字),由分管教学领导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
(三)部门、学院(系、部)于2026年10月20日前,将汇总表纸质版(签字盖章,一式1份)报送至教师发展中心高等教育研究管理科(明德楼205室);同时将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版(含申请书、汇总表的Word版及PDF扫描版)打包发送至邮箱:529268113@qq.com,邮件主题统一为“部门+2026校级教改申报”。逾期或材料不齐全者,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请联系梁老师,电话:0773-5891110。
附件:1.2026年桂林医科大学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选题指南
2.桂林医学院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版)(桂医教评〔2022〕28号)
3.2026年桂林医科大学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推荐名额分配表
4.2026年桂林医科大学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申请书
5.2026年桂林医科大学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师发展中心
2026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