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根据《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办公室转发关于开展2026年度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巾帼文明岗评选活动的通知》(桂教工委办〔2026〕119号)文件精神,我校将组织开展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和全国巾帼文明岗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详见附件1《全国妇联办公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巾帼文明岗评选活动的通知》和附件2《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巾帼文明岗评选表彰工作办法(试行)》。
二、推荐名额
学校推荐指标为1名全国三八红旗手候选人、1个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候选单位、1个全国巾帼文明岗候选单位。各分工会限推荐全国三八红旗手候选人1名、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候选单位1个、全国巾帼文明岗候选单位1个(若无合适对象可不推荐)。
历年已获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巾帼文明岗的不重复授予。
三、推荐评选程序
(一)单位推荐:请各分工会进行宣传动员,按照推荐名额和评选条件,开展好推荐工作,确保评选出贡献突出、具有较强引领示范作用的优秀代表。重点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推荐人选材料须经所在二级党委审核,加盖党委公章后方可报送。
(二)组织评审:女工委负责条件和业绩评审,校工会组织相关部门审查,报学校党委审定推荐名单并公示。
(三)上报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
四、材料报送
(一)报送材料:
1.全国三八红旗手候选人登记表/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候选集体登记表/全国巾帼文明岗推荐表;
2.全国三八红旗手推荐名单汇总表/全国三八红旗集体推荐名单汇总表/全国巾帼文明岗推荐名单汇总表(纸质版要加盖二级党委公章)。
(二)请于2026年10月4日前将初步推荐材料(登记表、汇总表见附件1文件通知里的附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27032514@qq.com。
以上未尽事宜,请与校工会联系,联系人及电话:李媛,13977302460。
附件:
1.全国妇联办公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巾帼文明岗评选活动的通知
2.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巾帼文明岗评选表彰工作办法(试行)
校工会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