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拟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类展馆建设项目设计服务进行公开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内容
(一)项目名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类展馆建设项目设计服务。
(二)项目地点:桂林医科大学临桂校区艺术中心南侧二楼。
(三)改造规模:规划展陈面积约220平方米,具体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四)项目预算:项目建设总预算控制在30万元以内。
(五)采购内容:展馆建设项目设计方案。
(六)预算控制价:人民币2.5万元整(含方案图、施工图及由具备“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单位出具的项目工程总概算及招标工程量清单等内容费用)。
二、资质要求
(一)单位资质:须为独立法人机构,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国家级博物馆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需在有效期内)。近5年内无重大设计质量事故或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参与设计过多个相关项目,参与过相关政府项目及商业文化空间类项目(如城市文化馆、城市图书馆、校史馆、纪念馆、自然科技馆、博物馆、政府文化空间等);具有策划过相关政府项目的展览经验及业绩(要提供相应的合同或其他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且需要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半年来任意连续2个月的社保证明)。
(三)报价人资质要求: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的货物或服务,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近三年在学校采购项目中没有合同违约、弃标等不良行为记录的。
三、方案要求
1.设计方案应具有原创性、独创性、创新性。应征作品如涉嫌抄袭或其他侵权行为,由设计方承担一切责任,征集方不承担相关责任,设计方案如涉及涉密内容的需签署涉密协议。
2.概念设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展陈主题、展览大纲、展陈重点及亮点内容;多媒体展项、艺术品展项呈现形式;空间规划、技术措施、平面版式、设计效果图;项目工程总概算及单项等内容。
四、报价文件要求
(一)供应商合法的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执业许可证等)复印件;(必须提供)
(二)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必须提供)
(三)资格承诺声明函(附件1);(必须提供)
(四)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2)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五)公司及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文件(合同复印件);
(六)报价明细表;(必须提供)
(七)方案设计成果:效果图、设计方案图、项目估算等。
(八)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加盖公章)
注:报价材料须一式贰份且加盖公章后装订成册后密封包装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外封面须注明项目名称和供应商公司名称。
五、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
(一)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6月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报价文件提交方式:
在截止时间前直接送达或邮寄到指定地点,不接受到校门或其他地点取件等送达方式。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临桂区致远路1号明德楼407宣传部办公室。联系人:谢老师,联系方式:0773-5895152。
(三)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6月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桂林医科大学明德楼407宣传部办公室。
六、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在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以综合评分最高者确定为中标候选人。
七、联系方式、地址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项目联系人:谢老师
联系电话:0773-5895152
联系地址:桂林医科大学明德楼407宣传部办公室
八、现场勘察
集中于2026年5月25日9:00在桂林医科大学临桂校区明德楼前集合进行集中现场踏勘。(意向人员提前在我校一站式服务大厅进行入校申请。)
附件:
1.资格承诺声明函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艺术中心南侧2层平面图
4.评分办法
桂林医科大学
2026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