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临桂校区科学实验中心413实验室根据需求,需要改成为危化品暂存室,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价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科学实验中心413实验室危化品暂存室改造项目
(二)项目地点:桂林医科大学临桂校区
(三)项目现状:现有普通实验室,总面积约29㎡。电气、通风、监控等均未达到防爆标准。
(四)安装需求:电气、通风、监控等达到防爆标准,剧毒化合物需独立空间单独存放。
(五)项目工期:15个日历日。
(六)项目上限控制价:100000.00元,以实际工程量结算。
二、项目实施要求
(一)总体要求: 对现有约29㎡实验室进行安全改造,确保电气、通风、监控等设施符合相关防爆标准及安全管理要求。
(二)施工要求: 施工前应进行现场勘查并制定改造方案,经采购人确认后实施。所用设备及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提供必要的产品合格证明及防爆认证资料。
(三)专项要求: 根据剧毒化合物的储存要求,设置独立存放空间或专用储存设施,落实防盗、防泄漏及相关安全管理措施,符合剧毒化学品管理规定。
(四)安全要求: 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消防及实验室管理规定,规范施工,做好现场防护及废弃物处置。
(五)工期要求: 项目总工期为15个日历日,自合同约定的开工之日起计算。
(六)验收要求: 项目完成后,应进行系统调试和检查,并提交相关产品资料、施工记录及调试资料,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七)结算要求: 项目上限控制价为人民币100,000.00元,按经采购人确认的实际工程量及合同约定进行结算,结算金额不得超过上限控制价。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近三年在政府单位、学校采购项目中没有合同违约、弃标等不良行为记录的。
四、报价人文件要求
(一)报价服务商合法的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等)复印件(必须提供);
(二)报价服务商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必须提供);
(三)报价服务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四)报价需有明细表、设计图纸及价目(必须提供);
(五)报价服务商报价时一并提交安全生产承诺书,承诺施工现场安全、事故自行承担责任。
(六)报价服务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报价时间和地点
报价人必须于2026年11月12日下午16:00前,将报价材料密封送达至:桂林市临桂区致远路1号桂林医科大学科学实验中心四楼400B室。报价材料须,外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和供应商公司名称,报价材料中复印件资料须加盖公司公章。(报价材料要求直接送达或邮寄到指定地点,不接受到校门或其他地点取件等送达方式)
六、评审办法
完全响应采购人要求且报价最低的竞标人推荐为成交供应商。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联系人:章老师,0773-3662672。
科研平台服务中心(科学实验中心)
2026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