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医大教〔2025〕37 号
桂林医科大学在线开放课程学习及学分认定
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为丰富学校课程体系,共享校内外优质课程资源,提升学生科学人文素质和能力,学校坚持以学生为中心,鼓励学生参加在线开放课程学习。为切实做好在线开放课程的学习及管理工作,保障课程的教学质量,畅通在线开放课程学分认定通道,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在线开放课程选课规定
第一条 在线开放课程(以下简称在线课程)选课方式为:学生在教务系统选修我校开设的在线课程。参照教学运行中心通知要求,在规定选课时间内完成在线课程的选课或退课,选课和退课时间截止后一律不予办理。
第二条 在线课程学习所要完成的学分要求,参照各专业培养方案执行。
第二章 线上开放课程学习方式
第三条 在线开放课程分为: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和完全在线开放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采用学生在线自主学习与传统课堂教学相结合的学习模式;完全在线课程采用学生在线自主学习的方式。
第四条 在线课程的学习通过网络教学平台完成,学生需登录网络教学平台首先完成个人信息注册和认证。在线课程开课期间内,学生可以利用手机、电脑或平板电脑等设备,随时随地进行学习。
第五条 学生在网络教学平台的学习主要完成以下内容:观看课程教学视频,完成测验和作业,参与课程讨论,参加课程考试等。
第六条 每门在线开放课程均有明确的学习进度及作业、测验和考试的完成时间。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络教学平台完成在线学习及考试任务等。
第三章 在线开放课程考核方式及学分认定
第七条 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主要应用于专业基础课程,作为传统课堂或翻转课堂等教学辅助的学习资源,教师根据课程需求,将在线课程成绩计入课程平时考核成绩,最终按照整门课程的成绩进行学分认定。
第八条 完全在线开放课程主要应用于网络通识课程,学生考核成绩是根据学生在线各环节的学习情况,按照各在线课程的评分标准进行计算,成绩合格者获得相应学分。
第九条 根据各专业培养方案要求,多选修的在线课程学分不能与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学分互认。
第十条 在线课程不安排重考、缓考及补考。学生选课后,不参加课程学习和考核的,该门课程以零分计,不能获得相应学分。
第十一条 有下述情形的学生不能参加在线课程考试:
(一)观看视频未达该门课程教学时数三分之二的;
(二)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视频学习的;
(三)其他不符合教学要求的。
第十二条 学生在课程的学习过程中,需诚信学习。如发现下述行为均计入不良记录,取消该门课程的成绩和学分:
(一)委托他人进行课程学习、课程考试;
(二)利用第三方软件完成课程的任务点、课程考试;
(三)利用平台漏洞,快速完成任务点;
(四)安装或使用刷课或辅助刷课的外挂软件;
(五)其他被界定为非正常的学习和考试等行为。
第十三条 学分的计算方法:根据在线课程的学时数,参照我校同类课程学分计算方法进行计算。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四条 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办法中未提及的将参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执行,由教学运行中心负责解释。原《桂林医学院在线开放课程学习及学分认定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桂医教〔2023〕32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