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部):
为保证本专科实验教学工作的有序进行、规范实验教学低值易耗品计划申报、经费使用、采购及使用管理。现就做好本专科教学实验低值易耗品品目完善及2026年下半年及2027年需求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与经费管理
(一)各学院(系、部)低值易耗品,实行限额包干制,超出不补。
(二)采购预算总额75%由教务部汇总需求清单,经审计后交国有资产管理处统一组织采购。
(三)采购预算总额25%由各部门自主管理,自行完成采购,用于应急、补缺、市场零星采购等特殊需求,保障教学正常运行。
(四)各单位须坚持“满足教学、从紧节俭”的原则,制定需求计划,全面核查现有库存,优先使用结余物资,杜绝浪费与人为损坏,健全使用管理与登记管理制度,强化教师、实验教辅人员及学生的节约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品目分类与填报要求
(一)实验教学低值易耗品分为三大类:
Ⅰ 类:医药生化试剂类(5个分表)
Ⅱ 类:医疗实验耗材类(5个分表)
Ⅲ 类:实验日杂、电子耗材及其他类(5个分表)
(二)《实验教学低值易耗品集中填报品目清单》(附件)中原有品目编号、名称及相关参数保持不变,表格已设置保护功能,各部门不得随意修改。
(三)请各部门认真梳理清单内各类表格品目,对仍需继续使用的品目在本部门对应的列填写“√”,空白未填写的,默认视为删除该品目。
(四)新增未列入品目,统一添加至对应类别表格的下方,品目编号暂留空,填写格式需与原有品目保持一致,注明品名、规格、型号、单位、品牌、厂家等信息并字体标红;同时在部门对应列填写“√”,未按此要求填报的,不予审核新增。
(五)新增品目若无法归入现有类别,可以统一填入“其它类别表格-III其它三”中,不得自行新增类别。
(六)对采购有特殊资质、用途等要求的品目,须在备注栏详细说明,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七)各部门仔细核对品目的规格及单位,仅在数量列填写实际需求数,无需求的品目数量列留空,不得删除行。纸质版可筛选采购品目打印。
三、材料报送与审核要求
(一)各部门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结合本专科实验教学实际需求,认真梳理论证、核对清单中的各类表格品目、数量,确保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二)各部门对统计数据负总责,备注栏需逐项写明需求测算依据,经实验教学中心主任、院长或分管教学副院长签字,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报送教务部。
(三)报送安排
1.填报方式:《实验教学低值易耗品集中填报品目清单表》为在线表格,将分享至工作群,请各部门直接在在线表格填写,最终数据以在线表格填报内容为准。
2.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5月6日;报送地点:临桂校区明德楼2楼211室;联系电话:5898580
四、易制毒、危险化学品采购要求
涉及易制毒、危险化学品等国家管制类的实验材料的采购,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规定,根据《桂林医学院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试行)》(院政字〔2014〕24号)等制度执行。易制毒化学品的采购,在科技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易制毒化学品采购申请材料,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交科技处,统一报公安部门审批和备案,请各部门严格控制使用量。
五、验收与入库管理
低值易耗品到货后,由实验室两名老师共同现场验收,仔细核对低值易耗品的规格、型号、功能、厂家、数量等信息,与申报计划不一致则不予验收,并及时报教务部。验收合格后,验收人员在送货清单签字确认,各实验室及时将耗材分类、入库,并指定专人保管。
六、计划调整
(一)因教学计划调整等原因,计划内需求减少或取消的,须及时向教务部报备,不得私自变更供货内容,严禁与供应商串通作空账、虚账,或者有其他违规行为,违者严肃问责。
(二)因教学调整需新增品目,实行“先审批、后采购”: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论证增加的品目和数量,向教务部提交申请报告及情况说明,审批通过后,按照学校相关程序由各部门实施采购。未经审批一律不予认可、不予结账。
(三)实验方案调整及新增实验的低值易耗品增购计划应单独申请,并提交实验方案、低值易耗品详细目录和价格测算、生均值测算、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纪要等,提交教务部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各部门实施采购。未经审批一律不予认可、不予结账。
七、违规处理
本次采购计划不含科研用低值易耗品。严禁将教学实验耗材挪作科研、对外出售或转售牟利。违规对外出售、转售的,盈利全额上缴学校财务处,并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
附件:实验教学低值易耗品集中填报品目清单
教务部
2026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