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区级和校级研究生创新项目2026年结题工作的通知
  • 作者:黄雅丹
  • 编辑:黄雅丹
  • 发布时间:2026-04-03

相关二级学院、项目负责人: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广西壮族自治区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要求,现开展我校区级和校级硕士研究生科研项目结题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25年及以前立项未结题的区级、校级研究生创新项目含博士、硕士项目,不含结题时间为2027年的项目)

二、结题成果及提交形式

达到项目申报书的预期成果。

凡获得资助的项目在发表论文、出版专著有关科研成果时,区级必须在显著位置标注“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项目编号)”英译写法统一为“Innovation Project of Guangxi Graduate Education(No.)”校级则标注“桂林医学院研究生创新项目(项目编号)”或“桂林医科大学研究生创新项目(项目编号)”,英译写法统一为“Graduate Innovation Program of Guilin Medical University(No.)”。未标注的,不能作为结题材料使用。

发表学术期刊的级别标准参考《桂林医学院学术期刊分级暂行规定》(附件1)。

三、结题申请流程

(一)准备结题材料:结题者填写结题报告准备结题材料(见附件2-4),向所属培养单位提交申请。

(二)培养单位评审:培养单位申请结题的项目组织评审,并对结果完成公示,于5月15日之前将整理好的结题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研究生院。

(三)学校抽检学校报送申请结题的项目进行一定数量的抽检抽检情况与年底绩效考核和下一年度项目指标分配挂钩

(四)不能按时结题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延期结题申请表和汇总表(见附件56)提出申请,报研究生院批准,至多延期12个月超期不能结题者项目终止,剩余经费收回,指导教师名下研究生停止申报创新项目一年

四、其他要求  

(一)结题材料报送地址:临桂校区明德楼325研究生办公室,联系人黄老师,电话:5893516。

(二)结题材料报送要求:结题材料应包括结题报告和汇总表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式。其中,结题报告纸质版须附上项目成果专著、论文等(应提供摘要、封面、目录页、版权页等),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封皮用白色铜版纸(类似学位论文封皮)无线胶装。

(三)对于延期结题或无故不提交结题报告者,在未结题期间不受理其指导教师名下研究生提出的项目申报。

(四)对于出现无故未按时结题和终止的项目所在培养单位将在下一轮项目申报中酌情扣减相应项目的申报名额。

结题的项目经费须在当年年底财务年终决算前完成使用,不能转结,请项目负责人注意经费使用期限。


附件:

1.桂林医学院学术期刊分级暂行规定

2.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研究生创新项目结题报告(区级)

3.桂林医科大学研究生创新项目结题报告(校级)

4.区级和校级研究生创新项目结题情况汇总表

5.区级和校级研究生创新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

6.区级和校级研究生创新项目延期结题申请汇总表


           研究生院(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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