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全体在读博士生:
根据《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科协办发组字〔2026〕19号)、《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启动2026年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的通知》(科协办发组字〔2026〕20号)及《自治区科协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推荐工作的通知》(桂科协组发〔2026〕25号)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就组织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本计划是立足科协组织使命任务,整合政府和社会资源,面向广大青年科技人员实施的能力提升项目,旨在帮助入选对象深入体察中国国情、扩大专业视野、了解社会需求。支持对象为在我区高校就读,具有中国国籍的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距离毕业时间在2年以上。
重点面向“十五五”规划中关键核心技术、战略前沿领域、基础研究、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等开展推荐工作。关注在人工智能、量子科技、生命科学等前沿领域,集成电路、先进制造等重点领域,深海、深空、深地等战略领域中,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立志长期从事科研工作的优秀博士生。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纪违法记录。
(二)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原则上具有中国国籍,年龄不超过30周岁(按申请年8月31日实足年龄计算),距离毕业时间在2年以上(对距离毕业不满两年的博士生,如立志长期在国内从事科研工作,在承诺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完成规定培育内容的基础上,可申请参加)。
(三)有志于长期从事科技创新工作,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具有良好的学风和道德,无学术不端行为。
(四)博士与硕士阶段的科研方向具有一定延续性、相关性或学科交叉性,博士所学专业属于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和交叉学科等。
(五)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瞄准关键核心技术、战略前沿、基础研究、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开展科研攻关。
(六)同等条件下,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优先推荐:
1. 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获得者或研究生阶段(含硕士、硕博连读、直博、普博)国家级奖学金获得者;
2. 在同等条件下,曾在本领域高水平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含共同第一作者)发表论文;
3. 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国家/国际发明专利授权。
(七)曾入选本计划的博士生不得重复申请。
三、推荐名额
本计划2026年培育名额全国共8200人左右,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协获批推荐名额50名,我校获批的推荐名额为3名,原则上分配第一临床医学院推荐名额2名,第二临床医学院推荐名额1名。
四、推荐渠道
我校推荐渠道:桂林医科大学科学技术协会。
五、推荐程序
(一)博士生填表(即日起—8月17日)。符合条件的博士生填写推荐表(见附件1),并准备申报的支撑材料,于8月17日前将推荐表和支撑材料上交所属培养单位。填写注意事项见《2026年青培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常见问题与解答》
(https://kecaihui-tm-zz.cast.org.cn/solleva/common/notice-details?id=93ecc03dbf1243e39a69b678e5fa7877&matchName)。
(二)培养单位初审推荐(8月18日—8月24日)。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对申报博士生材料进行初审,经评审后将符合条件的博士生汇总排序并按分配名额拟推荐人选,公示3天,于8月24日前将纸质版《推荐表》(一式两份)和《汇总表》(附件2)报送至研究生院,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2376393446@qq.com。
(三)学校审核推荐(8月25日—9月4日)。学校对各单位提交的推荐人选开展资格性和程序性审核,确定拟推荐名单后报校科学技术研究院审核、公示。
公示期间,推荐名单的博士生访问服务平台(https://kecaihui-tm-zz.cast.org.cn/match-page/qtgc),注册账号,在线填写推荐表、科研诚信承诺,上传导师意见等。
(四)学校在线推荐(9月10日前)。公示无异议后,学校登录服务平台在线完成推荐,并向省科协提交盖章推荐工作报告及博士生推荐表。
(五)省科协审核推荐。省科协对各单位提交的推荐人选开展资格性和程序性审查,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推荐名单后向中国科协进行推荐。
(六)中国科协确定入选对象,并对入选者予以一定经费支持。
六、有关要求
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推荐工作,将青年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作为一项战略工程,广泛动员、系统谋划,高标准开展推荐工作。
(一)坚持服务大局。重点关注关键核心技术、战略前沿领域、基础研究、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中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立志长期从事科研工作的优秀博士生。
(二)严把程序标准。严格执行有关要求,公平公正开展组织推荐,把好候选人入口关。重点考察博士生从事科研工作意愿、科研创新能力、学术发展潜力,综合考量理想信念、学风道德、科学素养、责任担当,切实选拔一批信念坚定、潜心科研、甘于奉献的青年科技后备力量。鼓励分年级综合遴选。对于科研失信行为,坚决“一票否决”。
(三)强化主体责任。各培养单位要切实承担培育、跟踪服务责任,持续关注入选者科研学术成长情况,督促指导入选者积极参加培育活动、完成规定的培育内容,对因毕业等原因提前终止培育的情况应及时上报。入选博士生完成培育情况将在今后指标分配时作为重要参考因素。
七、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773-5893516
答疑QQ群号:932224989
科学技术研究院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773-3662902
附件:
1.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推荐表
2.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汇总表
研究生院(处)
202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