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试行办法》(学位〔2015〕10号)精神,为适应广西对医学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求,我校今年招收在职人员(含规培生)以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学员。现将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品德优良,愿为我国社会经济建设和医药事业发展服务。
(二)身体健康,符合一般体检标准。
(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且获学士学位,专业必须对应为临床医学类或口腔医学类。
(四)正在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接受培训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五)报名专业学位类别必须是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申请的专业必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科(专业)相对应。
(六)不得同时向我校和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
(七)申请人确定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后,原则上需脱产6个月进行学位论文相关工作。
二、招生专业
(一)临床医学专业
内科学、儿科学、神经病学、皮肤病与性病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外科学、妇产科学、眼科学、耳鼻咽喉科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麻醉学、急诊医学、全科医学、临床病理学。
(二)口腔医学专业
口腔医学。
三、学制及学费
(一)学制
学制3年,最长学习年限8年。
(二)学费
临床医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15000元/学年,按3年缴纳,超出3年不再收费。教材费、交通费、食宿费自理。口腔医学专业学费标准参照临床医学专业执行,具体见后续通知。
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须在5年内完成并通过学校规定的硕士学位课程考核,在7年内通过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相应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在8年内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否则本次申请无效,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四、培养方式与课程设置
(一)培养方式
采取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两阶段培养方式,完成学校课程并通过全国同等学力外国语水平和相应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后,经本人申请,进入学位论文阶段。
(二)课程设置
学位课程包括:公共必修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公共选修课、专业选修课,具体课程设置详见各专业在职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学习采取网络教学与自主学习相结合的方式。
五、学位授予要求
(一)完成学校学位课程学习及考核,修满相应学分。
(二)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考试和相应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成绩达到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要求。
(三)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并与所学专业相对应,视为通过临床专业能力考核。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还需满足其硕士学位授予标准中的“创新性成果要求”。
(四)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
申请人必须满足上述四个条件后,由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相应的专业型硕士学位,仅颁发学位证书。申请人不得同时向两个及以上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
六、网上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与网络提交申请材料相结合的方式。仅网上报名未提交申请材料的,报名无效。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25年10月1日—10月31日。
(二)网上报名方法
登录“学信网”,点击“快速入口”右侧的“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管理信息平台(考生入口)”进行信息注册及提交学位申请。网址:https://tdxl.chsi.com.cn/tdxlsqxt/index.html。
七、申请材料提交
(一)申请材料网络提交时间
提交材料时间为2025年10月1日—10月31日(过期不再受理)。申请人按照先网上报名再提交材料流程,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将电子材料上报至学校招生邮箱。
(二)申请材料提交要求
符合简章报名条件并已完成“网上报名”的学员,须按照以下要求准备各项材料清晰有效的复印件,并按顺序整理成1个PDF文档(文件名称统一命名为“同力申请学科+专业+学位类型+姓名”,如“同力临床医学+内科学+专业学位+张三”)。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在同一页)。
2.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3.学士学位证书。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医师资格证书,尚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人员须提交承诺书。
6.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申请学员:西医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原件。正在进行规培的申请学员需征得所在培训基地批准同意,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附件1)。
7.工作单位同意报名证明(附件2)。
8.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需申请学员本人手写签名及按指印,附件3)。
另外需要提交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照电子版,照片背景为白色,人像清晰,不得美图修图,无明显畸变,无修饰,命名方式同PDF文档。
以上2个文件(文档和电子照片),请打包压缩后以相同方式命名,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学校招生专用邮箱gyyjsc@glmu.edu.cn。
八、申请材料审核及反馈
(一)材料审核及反馈时间
11月1日—12月1日为材料审核及反馈时间。我校将结合申请学员的网上报名信息,对学员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员将通过电话或短信反馈。
(二)符合条件学员名单公示
公示时间拟定于12月中旬。符合报名资格的学员名单将在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官网上公示,请各位申请学员及时关注我院招生网站信息(https://www.glmu.edu.cn/yjszs/tdxlzs.htm)。
九、录取
经学校审核通过后,向申请人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现场采集照片和指纹、系统注册、缴纳学费时间另行通知。
十、其他事项
(一)申请学员须承诺本次所提交材料及报名系统中填写的信息真实有效,并对本人提交的各项资料真实性、有效性负责。一经发现报名材料弄虚作假,我校将按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规定处理。
(二)若提交材料有误或缺失,我校研究生院工作人员将联系学员补充和完善相关材料,请学员确保留存的联系电话准确无误,并保持手机通讯通畅。若学员在指定时间内未能将相关材料补充完整,视为放弃本次报名。
(三)逾期未进行“网上报名”和“申请材料网络提交”的学员,视为本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
(四)如因申请学员未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和通讯地址,导致无法联系考生、录取通知书无法寄出等情形,后果由学员本人承担。
(五)我校原则上不向学员提供宿舍。
(六)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联系地址: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致远路1号,桂林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处)招生办(明德楼327办公室),联系电话:0773-5898939。2026年同力招生QQ群:715171372。
附件:1.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情况证明及承诺书
2.工作单位同意报名证明
3.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桂林医科大学
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