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项目种类 B类
桂林医科大学机构代码 10601
一、申请条件
(一)招生国别
东盟国家: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泰国、文莱、越南、老挝、缅甸、柬埔寨、东帝汶。
(二)学历和年龄要求
1.申请攻读本科者,应当具有高中学历,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
2.申请攻读硕士研究生者,应当具有学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3.申请攻读博士研究生者,应当具有硕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三)语言要求
1.本科项目:自2026-2027学年起,来华攻读本科学位的申请人须在提交申请前参加"来华留学本科入学学业水平测试"(CSCA),并将有效成绩单上传至申请系统。CSCA成绩单将作为学校审核录取的必要材料之一。CSCA有关介绍详见官方网站www.csca.cn。
2.研究生项目:申请中文授课专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中文水平原则上须达到汉语水平考试(HSK)四级180分及以上,若其中文水平未达到专业学习所需要求,可申请一年中文补习,补习地点原则上为其专业学习院校。
(四)成绩要求
1.医学类专业的前置学历绩点(换算成百分制)一般不低于70分。
2.优先录取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的硕士,博士申请者。
(五)申请人应当同时符合所申请高校在学术能力及其他相关方面的入学要求。
二、招生类别及奖学金资助
(一)招生类别: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二)奖学金资助(以下信息以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正式下发文件为准)
*免报名费、学费、校内住宿费(水电费由学生自理)
*提供生活补助
*提供综合医疗保险待遇(保险内容及理赔程序请登录www.csc.edu.cn/laihua查阅“来华留学生综合医疗保险简介及理赔指南”)
*国际旅费由学生自理
三、申请材料
(一)《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中文或英文填写)。
(二)护照首页扫描件。
(三)经公证的学历证明、成绩单扫描件。
1.报考本科者请提供:经公证的高中学习证明、成绩单。
2.报考硕士者请提供:经过公证的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成绩单。中英文以外文本须附上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3.报考博士者请提供:经过公证的本科和硕士毕业证、学位证、成绩单。中英文以外的文本须附上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在校学生须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预毕业证明原件。
(四)语言能力证明。申请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HSK4级(180分)或以上成绩报告。
(五)来华留学本科入学学业水平测试(CSCA)成绩单(申请本科生项目者须提供)。申请攻读学士学位者须在申报截止日期前报名参加 CSCA 并取得有效成绩单。
考试科目:理科中文、数学、化学或物理(汉语授课项目对应考试试卷语言为汉语)。
(六)来华学习计划(本科生项目)/ 研究计划(研究生项目)。须提交中文或英文撰写的计划(1000字以上)。博士申请者提交的研究计划须由桂林医科大学接收导师签字确认。
(七)推荐信。需提交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推荐信用中文或英文书写(需要推荐人亲笔签名并附上有效联系方式);内容应重点包含对申请人来华学习目标要求,中方院校或者中方导师与国外导师的合作情况或者校际交流情况,以及对学生综合能力,未来发展的评价。
(八)《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扫描件(原件由申请者自行保存,此表格由中国卫生检疫部门统一印制,须英文填写)。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表》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缺项、未贴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无效。检查结果有效期为6个月。
(九)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须提交由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自提交申请之日前6个月以内的证明文件。
(十)个人发表过的学术文章或作品复印件(如有)。
四、申请流程
申请者请登录“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http://www.campuschina.org),注册个人账号,填报我校机构代码(10601)和奖学金项目种类(B类),并在线填写《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和上传申请材料。
五、审核录取
(一)学校审核申请材料,通过邮件或电话等方式通知初审合格学生参加入学考核;
(二)通过入学审核的申请者,将择优作为该奖学金项目候选人,并被推荐到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进行最终评审;
(三)奖学金评审结果请通过个人账户在中国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或桂林医科大学国际教育学院网站查询。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致远路1号 桂林医科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邮政编码:541199
电话:0086-773-5895660
邮箱:admission@glm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