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二级学院、项目负责人: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广西壮族自治区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中“自治区学位委员会办公室集中受理创新项目结题材料的时间为每年5月份的第一周”的要求,开展区级和校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结题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24年及以前年份立项未结题的区级、校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具体项目名单见附件1。
二、结题成果及提交形式
结题成果必须与项目研究内容有关,至少有1项教学改革实践成果或教育教学理论研究成果,教学改革实践成果包括人才培养方案、教学管理制度、教学资源(含教材、课程、案例库、教学课件、教学软件、视频、平台等);教育教学理论研究成果包括教改论文、研究著作、研究报告等。要求成果已应用、出版、发表、印发或被采纳等,并能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属于实践成果运用的,必须提供有关运用证明;属于研究报告的,需提供采纳证明)。
课题发表论文、出版专著等,必须在显著位置标注“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项目编号)”或“桂林医学院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项目编号)”,英译写法统一为“Innovation Project of Guangxi Graduate Education(No.)”或“Degree and Graduate Education Reform Program of Guilin Medical University(No.)”。未正式发表,或者第一作者(通讯作者)不是项目负责人,或者未标注项目编号信息,或者发表论文与项目无关联等情形的,不算有效结题成果。
三、结题申请流程
(一)个人申请(2026年4月15日前):结题者准备结题材料(一式一份,见附件2-4),向所属学院(或行政处室)提交申请。此外,区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结题者同时登录“广西高校科研管理和服务云平台”(网址:https://keyanyun.myclub2.com/),完成结题报告书填写(仅进行保存操作,待通过学校审核后,再进行提交)。
(二)院系处室评审:学院(或行政处室)对项目结题材料进行审查(必须包括意识形态审查)并给予审查意见,并于4月21日之前将整理好的结题材料报送研究生院。
(三)学校审核:学校对项目结题材料进行复核,符合结题要求的项目,校级的项目准予结题,区级的项目将正式行文报送自治区学位办参加区教育厅组织的评审。
(四)不能按时结题的,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延期结题申请表和汇总表(见附件5-7)提出申请,报研究生院批准,至多延期12个月。
四、结题其他要求
(一)结题材料报送地址:临桂校区明德楼325研究生办公室,电子邮箱122014052@glmu.edu.cn,联系人黄老师,电话:5893516。
(二)结题材料报送要求:结题材料应包括结题报告和汇总表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其中,结题报告中支撑材料的专著、论文等应提供摘要、封面、目录页、版权页等。
(三)“广西高校科研管理和服务云平台”可通过微信扫码登录已有账号,结题系统填报流程可参考“填报手册”(见附件8)。
(四)根据《桂林医学院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结项经费管理要求,项目经费自立项时间之日起4年内需使用完毕,若超过使用期限,剩余经费将被统一收回。请项目负责人注意经费使用期限,研究生院会定期对超期经费进行清理。
(五)请本次区级结题者尽快加入“区级教改结题群”QQ群(群号:482770047),以便及时获取最新信息。
附件:
1.2024年及之前立项未结题的区级和校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名单
2.广西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结题报告书(区级)
3.桂林医科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结题报告书(校级)
4.区级和校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结题汇总表
5.广西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延期结题申请表
6.桂林医科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延期结题申请表
7.区级和校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延期申请汇总表
8.广西高校科研管理系统-研究生创新项目填报手册
研究生院(处)
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