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二级学院、项目负责人: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广西壮族自治区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要求,现开展我校区级和校级硕士研究生科研项目结题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25年及以前立项尚未结题的区级、校级研究生创新项目(含博士、硕士项目,不含结题时间为2027年的项目)。
二、结题成果及提交形式
达到项目申报书的预期成果。
凡获得资助的项目在发表论文、出版专著等有关科研成果时,区级必须在显著位置标注“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项目编号)”英译写法统一为“Innovation Project of Guangxi Graduate Education(No.)”;校级则标注“桂林医学院研究生创新项目(项目编号)”或“桂林医科大学研究生创新项目(项目编号)”,英译写法统一为“Graduate Innovation Program of Guilin Medical University(No.)”。未标注的,不能作为结题材料使用。
发表学术期刊的级别标准参考《桂林医学院学术期刊分级暂行规定》(附件1)。
三、结题申请流程
(一)准备结题材料:结题者填写结题报告,准备结题材料(见附件2-4),向所属培养单位提交申请。
(二)培养单位评审:培养单位对申请结题的项目组织评审,并对结果完成公示,于5月15日之前将整理好的结题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研究生院。
(三)学校抽检:学校对报送申请结题的项目进行一定数量的抽检,抽检情况与年底绩效考核和下一年度项目指标分配挂钩。
(四)不能按时结题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延期结题申请表和汇总表(见附件5、6)提出申请,报研究生院批准,至多延期12个月,超期不能结题者项目终止,剩余经费收回,指导教师名下研究生停止申报创新项目一年。
四、其他要求
(一)结题材料报送地址:临桂校区明德楼325研究生院办公室,联系人黄老师,电话:5893516。
(二)结题材料报送要求:结题材料应包括结题报告和汇总表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式一份)。其中,结题报告纸质版须附上项目成果专著、论文等(应提供摘要、封面、目录页、版权页等),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封皮用白色铜版纸(类似学位论文封皮)无线胶装。
(三)对于延期结题或无故不提交结题报告者,在未结题期间不受理其指导教师名下研究生提出的项目申报。
(四)对于出现无故未按时结题和终止的项目,所在培养单位将在下一轮项目申报中酌情扣减相应项目的申报名额。
(五)结题的项目经费须在当年年底财务年终决算前完成使用,不能转结,请项目负责人注意经费使用期限。
附件:
1.桂林医学院学术期刊分级暂行规定
2.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研究生创新项目结题报告(区级)
3.桂林医科大学研究生创新项目结题报告(校级)
4.区级和校级研究生创新项目结题情况汇总表
5.区级和校级研究生创新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
6.区级和校级研究生创新项目延期结题申请汇总表
研究生院(处)
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