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出险原因及经过(如属交通事故需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公安部门出具情况说明或学校出具相关情况说明);
2、 他人致伤的意外事故,提供全部未获赔偿或部分未获赔偿证明材料
3、 疾病诊断证明原件(由乡卫生院以上医院出具);
4、 病历原件(病历、入院记录、出院记录);
5、 医疗费用发票原件(注意发票上的名字不要出错);
6、 用药总清单(必要情况提供每日清单)
7、被保险人与法定受益人身份关系证明(户口本复印件、出生证明或者派出所出具证明材料);
8、 保险人所需的其他与本项索赔相关的证明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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