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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湾保险学生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出险索赔所需单证清单

作者:桂林医学院作者   时间:2015-10-12   点击数:

项目名称

所需材料

意外伤害医疗费用

1、 出险原因及经过(如属交通事故需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公安部门出具情况说明或学校出具相关情况说明);

2、 他人致伤的意外事故,提供全部未获赔偿或部分未获赔偿证明材料

3、 疾病诊断证明原件(由乡卫生院以上医院出具);

4、 病历原件(病历、入院记录、出院记录);

5、 医疗费用发票原件(注意发票上的名字不要出错);

6、 用药总清单(必要情况提供每日清单)

7、被保险人与法定受益人身份关系证明(户口本复印件、出生证明或者派出所出具证明材料);

8、 保险人所需的其他与本项索赔相关的证明和资料。

住院医疗保险

1、保险单原件

2、 住院医疗费发票原件

3、 用药总清单(必要情况提供每日清单)

4、 入院记录、出院记录、有确诊意义的检查报告(由乡卫生院以上医院出具);

5、 如在其他保险机构已有报账,提供报账的回执单

6、 保险金申请人所能提供的其他与本项申请相关的材料;

7、若保险金申请人委托他人申请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意外身故、残疾

1、出险原因及经过(如属交通事故需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公安部门出具情况说明);

2、死亡证明(医疗机构出具死亡证明或者公安部门出具尸检报告);

3、户口注销证明;

4、被保险人与法定受益人身份关系证明(户口本复印件、出生证明或者派出所出具证明材料);

5、火化证或者土葬证明

6、所有法定受益人身份证复印件;

7、授权委托书(指定受益人账户)

8、残疾程度认定书原件(保险人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残疾或烧伤鉴定诊断书,以上诊断书请按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进行伤残评定);

9、保险人所需的其他与本项索赔相关的证明和资料;

疾病身故

1、 保险单原件;

2、 保险金申请人的户籍证明或者身份关系证明(户口本复印件、出生证明或者派出所出具证明材料);

3、 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病历(入院记录、出院记录、有诊断意义的检查报告);

4、 公安部门或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或验尸报告;

5、 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

6、 火化证或者土葬证明

7、 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指定受益人账户。

8、保险金申请人所能提供的其他与本项申请相关的材料。

保险理赔联系人:万经理 18507832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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